楠木軒

天正電氣去年營收22億元應收款9億 三類經銷商現疑雲

由 緱風彩 發佈於 財經

  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13日訊 天正電氣(605066.SH)今日巨量換手,結束此前連續4日漲停走勢。截至今日收盤,天正電氣報19.77元,漲幅2.92%,換手率56.20%,成交額7.90億元,總市值79.28億元。 

  天正電氣於2020年8月7日登陸上交所主板,公開發行股票7100萬股,全部為新股,無老股轉讓,發行價格為10.02元/股,保薦機構為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洪華忠、劉進華。 

  天正電氣發行前總股本為3.30億股,其中天正集團直接持有9914.70萬股,佔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04%,為公司的控股股東。高天樂直接持有公司6673.06萬股,佔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20.22%;高天樂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東天正集團63.05%的出資份額,通過天正集團間接控制公司30.04%的股份。因此,高天樂直接和間接控制公司50.26%的股份,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高國宣系實際控制人高天樂之父,高嘯和高珏系實際控制人高天樂之子,為實際控制人的一致行動人,其分別直接持有公司125.05萬股、495.04萬股和66萬股,佔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0.38%、1.50%和0.20%。高天樂擁有香港永久居留權,高國宣、高嘯、高珏均為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 

  天正電氣目前主要從事配電電器、終端電器、控制電器、電源電器和儀表電器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當前產品線主要為配電電器、終端電器、控制電器、電源電器和儀表電器五大類,各產品線中有多種產品類別。 

  天正電氣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為7.11億元,募集資金淨額為6.60億元,其中4.24億元用於基於中國製造2025方向的低壓電器產能擴建項目,1.53億元用於智能型低壓電器產品擴產建設項目,8328萬元用於研發中心建設項目。 

  

  天正電氣本次發行費用合計5106.70萬元,其中,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獲得承銷保薦費用4009.43萬元,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獲得審計及驗資費用306.60萬元,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獲得律師費用216.98萬元。

  

  2016年至2019年,天正電氣營業收入分別為21.70億元、21.42億元、21.03億元和22.01億元;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均不敵同期營業收入,分別為16.12億元、18.88億元、16.86億元和17.33億元。 

  2016年至2019年,天正電氣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8914.06萬元、1.03億元、1.38億元和2.16億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1.84億元、2.11億元、8611.14萬元和2.84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天正電氣營收增長率遠低於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2017年至2019年,天正電氣營收增幅分別為-1.29%、-1.84%和4.64%。同期,同行業上市公司正泰電器營收增幅分別為14.21%、16.11%和9.41%;同行業上市公司良信電器營收增幅分別為18.46%、8.38%和29.53%。 

  

  2020年一季度,天正電氣營業收入為3.43億元,較去年同期減少27.23%;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2858.71萬元,較去年同期減少25.73%;扣非後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3371.10萬元,較去年同期減少4.53%;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9079.60萬元,較去年同期減少34.73%。 

  

  2016年至2019年,天正電氣應收票據(包括應收款項融資)及應收賬款賬面價值分別為9.02億元、7.66億元、8.39億元、9.12億元,佔公司總資產的比例分別為48.47%、42.26%、45.08%、44.22%,佔比較高。 

  其中,各報告期末,天正電氣應收賬款分別為6.93億元、5.97億元、5.94億元和6.38億元,佔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46.95%、45.92%、43.58%和40.88%,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31.92%、27.85%、28.22%和28.97%。

  

  2016年至2019年,天正電氣應收賬款週轉率分別為3.05、3.10、3.27、3.28,公司應收賬款週轉率遠低於其他可比上市公司。同期,同行業上市公司應收賬款週轉率平均值分別為 8.05、8.21、8.45、9.21。

  

  2016年至2019年,天正電氣存貨賬面價值分別為2.35億元、2.08億元、1.85億元、2.17億元,佔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15.89%、15.97%、13.55%和13.92%。 

  同期,天正電氣存貨週轉率分別為5.94、6.95、7.45、7.51,高於同行業上市公司。同期,可比上市公司存貨週轉率均值分別為5.46、5.59、4.57、4.56。 

  

  同期,天正電氣毛利率不及同行業可比公司。2016年至2019年,天正電氣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26.26%、26.97%、29.12%和29.69%,綜合毛利率分別為26.51%、27.11%、29.11%和30.11%。而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別為35.45%、35.55%、37.42%、37.25%。 

  

  

  近幾年,天正電氣員工人數持續下滑。截至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員工人數分別為4072人、3930人、3430人和3392人。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該公司技術人員、管理人員、銷售人員、生產人員分別為344人、370人、612人和2066人,佔總人數比例分別為10.14%、10.91%、18.04%和60.91%。 

  按受教育程度來看,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正電氣碩士及以上學歷、本科學歷、大專學歷、大專以下學歷人數分別為6人、476人、480人、2430人,佔總人數比例分別為0.18%、14.03%、14.15%、71.64%。 

  上市前,實控人高天樂曾多次減持天正電氣的股權,進行套現。 

  據《壹財信》報道,2016年7月,高天樂向陳志餘等68名自然人轉讓股權,成交價格為2.67元/股,套現4718.08萬元。2017年3月,高天樂向施雷傑等66名自然人轉讓股權,成交價格為3.40元/股,套現3788.01萬元。2017年6月,高天樂向盧峯等8名自然人轉讓股權,套現1601.00萬元。2018年9月,高天樂向覆鼎一期、陳萍、陳玲娣、陳菊莊轉讓股權,成交價格均為7.58元/股,套現1.60億元。 

  天正電氣制定擬上市戰略的同時,實控人高天樂卻開啓"賣賣賣"模式,報告期內累計套現2.61億元。 

  最近四年,天正電氣累計罰沒支出6.19萬元。 

  2016年至2019年,天正電氣罰沒支出分別為1.33萬元、0.86萬元、2.14萬元和1.86萬元,累計金額6.19萬元。 

  天正電氣在招股説明書中表示,公司報告期內未受到處罰。其中,公司沒有因違法用工被勞動行政部門行政處罰的記錄;未因公積金問題受到處罰;未受過環保方面的重大行政處罰;不存在被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的相關記錄。 

  但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各期內,天正電氣均存在罰沒支出,而該公司並未在招股書中提及罰金支出的原因。 

  

  

  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2016年和2017年天正電氣被行政處罰3次。 

  2016年9月7日,樂清市公安消防局向天正電氣下發兩張決定文書【樂公(消)行罰決字〔2016〕0430號、0431號】。 

  行政處罰決定文書顯示,天正電氣消防設施、器材配置、設置不符合標準(消火栓栓口方向未按照標準設置),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和《浙江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決定給予浙江天正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伍仟元整的處罰。 

  樂清市公安消防局還查明天正電氣C棟三層安全出口被鎖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三)項和《浙江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決定給予浙江天正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伍仟元整的處罰。 

  2017年11月17日,樂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樂市監處字〔2017〕463號】,天正電氣違法發佈虛假廣告,樂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不予行政處罰。 

  資料顯示,天正電氣曾於2010年至2016年期間,6次被列為被執行人。 

  

  另外,天正電氣曾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多起事故。 

  據云創財經報道,中國裁判文書網(2015)元民一初字第01148號信息顯示,天正電氣的產品缺陷引發了一起致人死亡的安全事故。 

  案件經過經查明,原告張某為元氏縣井元東站加油站的實際經營人。2015年9月27日16時50分左右,受害人何某到加油站使用洗車機洗車時觸電身亡,事發後張某與何某家屬達成賠償協議,向何某家屬支付賠償費60萬元。案發後張某將元氏縣虹光五金電料綜合門市與浙江天正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後續案件審理中原告向法院申請了對洗車機和漏電保護器等證據進行保全,後經確認,漏電保護器確實是天正電氣的產品,隨後經委託,邯鄲電力工程司法鑑定中心對該漏電保護器的產品質量進行鑑定。邯鄲電力工程司法鑑定中心的鑑定結論為:送檢的漏電保護器不具備相關國家規定的漏電保護功能質量標準。 

  法院隨後對該案件進行了認定,認定原告張某作為經營者實際經營人,對該起死亡事故負管理責任。而造成受害人何某觸電死亡的主要原因是被告天正電氣生產的漏電保護器質量存在缺陷,在何某發生觸電時未能起到保護作用,未能使電路斷開,因此被告天正電氣對造成何某死亡的後果應承擔主要責任,應承擔損失的70%,即396157.65元。經法院判決,天正電氣賠償原告張某396157.65元。 

  不僅如此,天正電氣的產品問題還導致了一起財產損失事故,據(2010)浙金民終字第01183號顯示,2009年5月4日,被害人章某經營的場所使用了天正電氣、凱倫機電公司生產和銷售的帶有內部故障的穩壓器,在使用過程中起火,導致一台貴重設備被燒燬,直接損失50餘萬元。 

  隨後法院對責任進行了認定,認定天正電氣對該起事故承擔主要責任。經過法院判決,天正電氣生產的穩壓器在保修期內因內部故障起火給章某所造成的損失應承擔其中85%的責任,即承擔設備維修費用426573元。 

  天正電氣還曾捲入一起行賄案件。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2015)遼刑二初字第13號顯示,被告人徐鋒在1999年10月至2014年10月期間任職于吉林省地方水電局電力科科長、吉林省地方水電有限公司總經理、吉林省天正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黨委書記期間,利用其職務便利,在承攬工程、採購招標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後因涉嫌受賄,於2015年6月11日被刑事拘留;因涉嫌犯受賄罪,於同年6月25日被執行逮捕。 

  據查明,2005年至2010年期間,徐鋒為浙江天正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正明日電力自動化有限公司在吉林省地方水電有限公司設備採購招投標過程中提供幫助,先後2次收受兩公司吉林省代理商陳某某人民幣21萬元。 

  雖然後經證人證實,2010年,陳某某要投縣城變電所自動化採購的標,是以浙江天正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名義投的標。但這其中天正電氣對此事的內部情況是否知曉,是否有違法違規行為?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天正電氣今年頻頻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遭通報處理,多次上了國家電網多省市公司的“黑榜”。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2020年4月24日,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發佈的《關於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的通報》顯示,天正電氣供應的10kV柱上斷路器,經複測,短時耐受電流、峯值耐受電流不符合標準要求。為此,天正電氣被處以在國網冀北電力公司集中規模招標相應物資標包中暫停中標資格,時間從2019年12月27日到2020年7月27日。 

  2020年5月12月,國網天津電力公司公佈的《關於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2020年5月》顯示,天正電氣賣給國網天津電力公司的10kV柱上斷路器設備產品,在2019年5月發生較嚴重質量問題。最終,天正電氣被處理。即在國網天津電力公司招標中暫停中標資格4個月。 

  今年5月20日,國網江蘇電力公司發佈的《關於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2020年5月)》顯示,天正電氣在今年3月26日供應江蘇公司的交流避雷器產品,密封試驗(沸水煮法)項目不合格。最終,天正電氣被處以在國網江蘇電力公司招標中暫停中標資格2個月,時間從2020年5月6日到2020年7月5日。 

  另外,證監會曾對天正電氣的經銷商是否與公司及其股東等存在關聯關係及股權代持或者其他利益安排提出質疑。 

  今年5月28日,證監會發審委在2020年第81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中,向天正電氣提出了四點問題。其中,證監會發審委指出,報告期天正電氣冠有“天正”或“天正集團”字號的經銷商、前員工控制的經銷商家數較多,交易金額及佔比較大。請發行人代表説明:(1)經銷商冠有“天正”或“天正集團”字號的原因,是否與發行人及其股東、董監高存在關聯關係,前述經銷商股東出資來源,是否存在股權代持或者其他利益安排;(2)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分兩批向公司員工、經銷商或客户、供應商的實際控制人轉讓股份的商業背景及合理性,採購及銷售價格是否公允;(3)上述經銷商終端客户情況、銷售實現及期末庫存情況,與發行人對應的收入是否配比;(4)2016年第12次、2017年第13次股份轉讓,除發行人內部員工外,其他股權受讓方出資來源及股東適格性;(5)上述三類經銷商相關情況及銷售佔比是否充分披露,風險揭示是否充分。請保薦代表人説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關於經銷商,《壹財信》也在報道中指出天正電氣與經銷商或關係匪淺。 

  《壹財信》在深入研究後發現,天正電氣的經銷商三明天正貿易有限公司(下稱"三明天正")是連接福達合金與天正電氣的紐帶。根據福達合金的招股書,三明天正的實控人黃月劍是福達合金的實控人王達武妹妹的配偶,而黃月劍和天正電氣之間或關係匪淺。 

  三明天正成立於2006年9月,與天正電氣已經合作12年之久,目前已經停止合作。天正電氣的控股股東天正集團曾名義持有三明天正1.5%的股份,已於2016年5月將該股權還原給三明天正實控人黃月劍。天正集團之所以名義持股,是因為經銷商為了便於推廣業務並提高品牌知名度,提出在合作中使用天正集團名稱的需求,並將天正集團登記為該企業的名義股東。 

  巧合的是,《壹財信》發現黃月劍與天正集團有限公司三明銷售分公司(下稱"天正集團三明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撞名。天正集團三明分公司成立於1999年6月14日,2008年1月17日因不按規定接受年檢被吊銷營業執照,目前還未註銷。 

  根據招股書中披露,經銷商天正集團上海有限公司(下稱"天正上海")和天正集團攀枝花銷售有限公司(下稱"天正攀枝花")為天正電氣的關聯方。其中天正上海曾為天正集團控股子公司上海天正機電(集團)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正攀枝花為天正集團監事鄭松林及其配偶控制的企業,其他經銷商在報告期內與天正電氣不存在關聯關係。 

  然而天正集團三明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經銷商三明天正的實控人意外重名,三明天正或與天正電氣存在潛在關聯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