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板制落地 精選層掛牌一年可申請轉板
在合格投資者開户數突破百萬之際,新三板再傳重磅消息。6月3日晚間,證監會發布《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轉板上市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這也意味着,作為本次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的核心措施之一,新三板轉板機制正式落地。《指導意見》明確精選層掛牌一年可申請轉板。
轉板上市意見正式出爐
證監會披露公開徵求意見公告三個月後,《指導意見》於6月3日晚間正式落地。
最終落地的《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基本原則。建立轉板上市機制將堅持市場導向、統籌兼顧、試點先行、防控風險的原則。二是主要制度安排。對轉入板塊的範圍、轉板上市條件、程序、保薦要求、股份限售等事項作出原則性規定。三是監管安排。明確證券交易所、全國股轉公司、中介機構等有關各方的責任。對轉板上市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上交所、深交所、全國股轉公司、中國結算等將依據《指導意見》制定或修訂業務規則,進一步明確細化各項具體制度安排。
根據證監會介紹,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4月5日,證監會通過官網、微信、微博等渠道,就《指導意見》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期間,收到來自企業、證券公司、基金公司、行業自律組織及社會公眾的意見共計13份。證監會稱,總體看,各方對《指導意見》給予積極正面反饋,所提意見主要是進一步細化《指導意見》有關內容,明確有關工作安排。經逐條研究,各方意見建議已基本吸收採納,部分事項擬在滬深交易所、全國股轉公司及中國結算有關業務規則中明確,如轉板上市的具體條件、審核標準、保薦程序、停復牌安排、轉板上市後的再融資安排、股份限售的具體安排等。
精選層掛牌一年可申請轉板
《指導意見》明確,精選層掛牌一年可申請轉板。
《指導意見》明確轉入板塊範圍。試點期間,符合條件的掛牌公司可以申請轉板到科創板或創業板上市。投融資專家許小恆表示,這樣的安排有利於與科創板、創業板改革相銜接,也有利於控制風險。
另外,就轉板上市條件,《指導意見》指出,申請轉板上市的企業應當為新三板精選層掛牌
公司,且在精選層連續掛牌一年以上,還應當符合轉入板塊的上市條件。轉板上市條件應當與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的條件保持基本一致,交易所可以根據監管需要提出差異化要求。
在轉板上市程序方面,《指導意見》顯示,轉板上市由交易所依據上市規則審核並作出決定。另外,《指導意見》強調,掛牌公司申請轉板上市應當按照交易所有關規定聘請證券公司
擔任上市保薦人。股份限售安排方面,不僅要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還要符合交易所業務規則的規定。
轉板上市意見正式出爐的同時,全國股轉公司正在穩步推進精選層落地工作。北京商報記者統計發現,截至2020年6月2日,全國股轉公司已受理47家企業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精選層掛牌的申請,並向其中36家企業出具了問詢意見。
激活市場活力
在業內人士看來,建立轉板上市制度,允許精選層掛牌公司直接轉板上市,無疑有助於加強多層次資本市場有機聯繫,拓寬掛牌公司上市渠道、激發新三板市場活力,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6月3日晚間,全國股轉公司亦就證監會正式發佈轉板上市意見發文稱,建立轉板上市制度,是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下,由中國證監會統籌研究推出的一項資本市場重要改革措施,有助於充分發揮新三板市場承上啓下的作用,實現多層次資本市場的互聯互通。
全國股轉公司進而指出,建立轉板上市制度,為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提供差異化、便利化服務,企業能夠根據自身需求自主選擇交易場所,充分利用不同市場的特色制度支持企業發展。業內人士分析,轉板上市制度打通了中小微企業成長上升的通道,精選層在交易規則、流動性水平、公司監管等方面與交易所市場趨同,掛牌公司經過新三板市場公開披露信息和規範治理,再通過轉板進入交易所市場,預期更加明確、風險更加可控,有助於堅定中小企業長期穩定發展的信心。此外,轉板上市制度促進新三板市場功能發揮,轉板制度形成示範效應,與“精選層、創新層、基礎層”的分層機制結合,構建出上下貫通的市場結構,有利於通過傳導機制激發市場活力,形成符合投融雙方需求的良好市場生態,更好服務中小企業成長壯大。
廣證恆生研報顯示,轉板制度的推出是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有機聯繫的一次探索以及金融供給側改革的一部分。有利於實現多層次資本市場的互聯互通並促使不同資本市場板塊各司其職,共同提高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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