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鹽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鹽集團”)旗下上市公司內蒙古蘭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為中鹽內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由“蘭太實業”變更為“中鹽化工”,標誌着歷時兩年的中鹽集團化工業務板塊重組正式收官。
“重組後,中鹽集團基礎化工業務逐步集中到中鹽化工,化工業務資產證券化率大幅提高。”中鹽化工董事長李德祿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公司將充分利用自身的平台優勢、資金優勢、技術優勢、人才優勢、品牌優勢以及規範化管理機制,把鹽化工業務板塊進一步做大做強,實現“1 2>3”,構建起“優秀化工企業”的主陣地。
完善鹽化工產業鏈佈局
資料顯示,中鹽化工是中鹽集團的二級企業,總部位於內蒙古阿拉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前身為“吉蘭泰鹽場”,始建於1953年,1998年成立蘭太實業,2000年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為加快優秀化工企業建設步伐,更好地發揮中鹽企業間的協同效應,提升中鹽集團化工板塊的整體運營和盈利能力,中鹽集團加強頂層設計,於去年年底實施了蘭太實業與中鹽吉蘭泰、中鹽崑山的重大資產重組。”中鹽集團副總經理敦憶嵐表示,今年年初,中鹽集團克服疫情帶來的影響,加快推動了三家企業的機構整合、業務融合,實現了從物理整合向化學融合的轉變。重組後,中鹽內蒙古化工資產總額比重組前上升了109.04%,營業收入上升了165.71%,利潤總額上升了120.36%,淨利潤上升了141.82%。
她表示,本次交易將標的資產的PVC、燒鹼、糊樹脂等鹽化工業務注入公司,使得公司在氯鹼行業領域的影響力進一步增強。重組後將顯著提升化工板塊的運營效率、盈利能力、抗風險能力,為中鹽集團建設優秀化工企業奠定了堅實基礎。
“在未來三至五年內,公司將打造成為一個主業清晰、質地優良、健康發展的優質上市公司。”敦憶嵐表示,重組後,中鹽化工純鹼產能將由150萬噸增加至240萬噸,產能排名行業前三,且能夠實現跨地區協同生產和銷售,行業地位明顯提升。同時,公司新增聚氯乙烯樹脂、糊樹脂等化工業務板塊,讓產能優勢更加明顯,也使得鹽化工產業鏈佈局得以進一步拓展。此外,公司從事鹽化工行業多年,以自身積累的資產組合、配置的經驗為基礎,將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資產利用效率,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
加快整合 實現“1 2>3”
“中鹽化工通過機構和業務整合將進一步加強各業務板塊的協同融合,持續鞏固資源優勢、成本優勢、環保優勢、規模優勢,實現‘1 2>3’效應,構建起‘優秀化工企業’的主陣地。”李德祿表示,重組後,公司產業佈局更為豐富合理,公司將在保持各標的資產獨立運營、核心團隊穩定的基礎上將其納入上市公司經營管理體系。為發揮上市公司與交易標的的協同效應,提升本次交易整合績效,公司將結合標的資產既有經營特點、業務模式、組織機構等,對其原有管理制度、管控模式進行補充、調整和完善,使其能夠達到上市公司整體管理的要求,同時符合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等監管方面的標準,以規範的管理經驗進一步提高標的公司的治理水平,以促進整體運營效率的提升。
在薪酬激勵方面,未來公司將通過給予骨幹員工具有市場競爭力的薪酬待遇,並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和完善的培訓體系,持續保持團隊的高效與穩定。對於資產核心管理層,將賦予其充分的經營自主權,同時,將向標的公司輸送具有規範治理經驗的管理人員,幫助標的資產儘快適應上市公司的各類規範要求,保障其業務的進一步發展。
此外,公司在經營過程中,通過利用“中鹽”品牌的優勢,並藉助中鹽集團下屬企業分佈地域較廣、影響面較大的優勢和未來在市場開拓、培養客户黏性等方面具備的較強優勢,不斷提升公司持續經營能力。
建設東、西化工基地
對於中鹽集團化工板塊下一步的發展,中鹽集團副總經理敦憶嵐表示,未來將結合化工行業區域佈局調整方向,建設更具競爭優勢的東西兩個化工基地。
她表示,中鹽集團將結合東、西生產基地各自具備的資源、裝置、品牌、技術、人才、物流等基礎條件,擬計劃在東部地區,重點以中鹽紅四方、中鹽常化為主體,打造精細化工及配套產業基地;在西部地區,重點以中鹽內蒙古化工為主體,打造基礎化工及配套產業基地,並促進兩個產業基地的優勢互補、協同並進。
同時,中鹽集團將抓住化工行業產品創新發展趨勢,在基礎化工方面按照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方向,致力於提高行業集中度,提高市場佔有率;精細化工及化工新材料產品業務側重同基礎化工產品業務實現產業協同發展,延伸發展具有技術門檻、附加值較高以及產業基礎、替代產品相對較少的精細化工產品、特種聚酯等產品,為培育新興主業業務打下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