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金花股份停牌一天

2020年5月31日,金花股份發佈了關於股票交易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從中可以看到: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東未在相關事項披露後一個月內解決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及存單質押問題,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3.4.1(五)條“公司被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或違反規定決策程序對外提供擔保,情形嚴重的”規定,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對公司股票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3.4.1條和第13.4.2條等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將於2020年6月1日停牌1天,2020年6月2日起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後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後的股票簡稱為ST金花,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後公司股票將在風險警示板交易。

除了上述事項,記者注意到,公司近日還遭到證監會的立案調查,該事件的進展同樣備受市場關注。對於被立案調查的具體情況金花股份在公告中沒有詳細説明,這還需等待證監會後續的調查結果,一旦認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2020年5月29日收盤時持有金花股份,並在2020年5月30日後賣出或仍持有並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的投資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也可以將姓名、聯繫電話與交易記錄(建議為Excel文件)發送到[email protected]的郵箱,參與由《證券市場紅週刊》“民間維權”欄目組織的索賠預徵集活動。參與此活動的投資者在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最終索賠條件與獲賠情況根據法院判決為準。

金花股份還在公告中表示:公司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後,如控股股東已經歸還佔用公司的資金及解除存單質押,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專項審核報告和獨立董事發表的獨立意見顯示資金佔用和存單質押的事項已消除且公司不存在其他風險警示情形的,公司將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撤銷對公司股票實施的其他風險警示。

據“天眼查”顯示,金花股份於1997年6月1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掛牌交易,主營業務為藥品的研發、生產及銷售。接下來,對於公司的相關事件進展我們也會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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