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正向激勵央企上市公司股權覆蓋面

中國工業報 孟凡君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強化正向激勵的決策部署,指導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規範實施股權激勵,日前,國務院國資委制定發佈了《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工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着力從微觀操作層面細化對中央企業的工作指導,進而推動中央企業擴大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覆蓋面,構建科學、規範的中長期激勵機制,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

黨的十九大以來,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數量快速增長,目前已有53家中央企業控股的119家上市公司有效實施了股權激勵,取得了明顯進展,但總體上中央企業控股境內外上市公司只有不到30%實施了股權激勵,覆蓋面還有待提高。國資委有關負責人介紹,國資委和中央企業在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實踐方面,結合國有企業實際情況和境內外市場實踐經驗,逐步形成了出資人指導下的適合中國國企特點的股權激勵機制,有效發揮了股權激勵作為市場化長期激勵工具的積極作用,一些好的做法已逐漸被市場普遍採納。

一是激勵實施與績效考核相同步,要求企業健全績效考核體系,股權激勵的實施要與公司業績與激勵對象個人績效考核相掛鈎,考核目標要有利於促進企業提高價值創造水平,實現持續健康發展。二是授予數量與薪酬水平相關聯,參照國際慣例及市場實踐,統籌薪酬結構與薪酬水平,股權激勵授予價值控制在薪酬總水平的40%以內,實現平穩規範起步,但對股權激勵行權收益不再進行控制。三是激勵方式與公司特點相匹配,指導上市公司根據所處行業、發展階段等特點,科學選擇激勵工具,並可以結合市場情況探索創新激勵方式。四是行權安排與激勵約束相統籌,引導企業分期實施股權激勵,權益授予後至少鎖定兩年,解鎖後在不低於三年內分批生效,體現長效激勵約束。五是公司治理與管理提升相協同,推動企業持續完善公司治理,不斷健全經營管理、績效考核、勞動用工和收入分配等企業基礎管理制度。

據介紹,《指引》重點聚焦以下四個方面:一是系統梳理股權激勵計劃制定的政策要點。從激勵方式、激勵對象範圍、權益授予數量、授予價格、時間安排、激勵收益等股權激勵計劃的六方面內容依次進行內涵要義、政策規定、操作規範等詳細闡釋。二是明確提出股權激勵業績考核的導向要求。從強化公司業績考核、健全激勵對象績效考核評價、科創板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考核等方面明確出資人的導向和要求,引導企業高質量發展。三是重點闡明股權激勵計劃的管理規範。從規範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責任追究與特殊情形處理、財務處理和税收規定等三個方面明確股權激勵計劃管理有關要求和規定。四是詳細介紹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程序。對各級國有股東的職責進行歸納,對股權激勵計劃的決策、申報、實施、終止等程序事項予以梳理,並重申監督管理、信息披露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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