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縣太行村鎮銀行未按規定開展個人結算賬户備案 被罰22.7萬元

5月28日,央行太原中心支行發佈中國人民銀行臨汾市中心支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

消息顯示,因對外支出殘損幣、未按規定履行客户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開展個人結算賬户備案工作,對汾西縣太行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給予警告,並處22.7萬元罰款,對兩名直接負責人各處1萬元罰款。並責成該行對個人結算賬户備案工作中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直接責任人員按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對人民幣管理工作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汾西縣太行村鎮銀行未按規定開展個人結算賬户備案 被罰22.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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