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證券法》下的企業IPO註冊制
今年3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新《證券法》)正式生效,是我國《證券法》實施20多年來最重要的一次修訂。 今天來解讀新《證券法》,講講企業的IPO註冊制。
首先,講一下之前的審核制。我們這一代,人生有兩次改變命運的機會。第一次是在出生之前,憑着出色的“游泳”技能,戰勝了成千上億個兄弟姐妹。18年後,果然長成一條英雄好漢,跟着千萬同齡人去面對另外一個巨大的門檻——高考。考好了,喜大普奔;考砸了,流浪江湖。審核制下,“高考”如同企業上市的獨木橋,打從此地過,先滿足門檻。收入、利潤、股本、增長等等,哪樣不過關,駁回重修,萬一碰到一個蕭條的熊市,等上三年五載、花落花開也是常有的事。但是一旦審核通過,就可以步入“大學生涯”,走出一副六親不認的步伐了!“大學生活”就是,我看青山都在“混”,料青山看我A股應如是。
本來監管審核IPO是希望把關企業的質量,好的企業才能融到資金。可萬萬沒想到,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變成了:第一,圈錢成功。第二,套現輕鬆。第三,花天酒地、實體荒廢。更可惡的是,混吃等死的盡頭只剩下一個空殼了,居然還是很值錢,因為可以賣殼,所謂借殼上市。甚至出現了造假幾百億,罰款60萬的潛規則。簡單説,審核制條件下有點像監管自己認了一堆乾兒子,千辛萬苦做了老媽子,結果這一眾傻兒子大多成為了廢物。即便他們不聽話,也捨不得打,真是一口老血,兩行熱淚,活生生嚥下肚子去。
註冊制有點像國外的大學生活,寬進嚴出。教授佈置了作業,需要很多深入的研究才能寫成有質量的報告,要是敢論文造假或者考試太差,就直接除名,沒有絲毫餘地。總之,就是憑本事,靠實力。
註冊制條件下,企業要想上市融資,只要滿足交易所規定的條件,然後到證監會註冊登記即可。監管的定位如同:扔掉保姆裝,手拿打狗棒;端坐太師椅,專心做家長。定規則,設底線,打板子,其他撒手不管,完全交給市場。不管公司是大是小、做何業務,總之,只要有人願意買你股票,都可以申請。如果公司好好經營,為股東創造價值,監管部門還是很歡迎的。如果弄虛作假、欺壓小散,那就連打帶罰,吃進去的給我吐出來,吐完了再把自己的肉再吐出來,吐到你生不如死。如果混吃等死,那真的就是等死。一旦股民對你喪失信心,別怪我六親不認,直接轟出家門,退市。簡單講,新《證券法》之下,註冊制上市的公司,只要好好經營,就頂你;要害人就懲罰你;要混混,就走你。
6月12日,證監會和深交所推出了《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拉開了註冊制改革的序幕。對我們老百姓有哪些影響呢?首先,為中國追漲殺跌的散户直接上了一瓶茅台,帶勁兒!上市5天之內沒有任何漲跌限制,過後也是20%上下,隨時可以融資、融券、放槓桿,但是謹記T+1。喜歡追高的人們可能隨時都要擁抱身臨其境的“跳崖”即視感。其次,上市公司的質量可能是鑽石,也可能一文不值,嚴重考驗甄別能力。第三,因為上市效率極大提升,那些流失在海外的科技公司,歡迎回到祖國懷抱,這些都是在白刃戰中殺出血路的企業,都是值得尊敬的。
有很多人説註冊製出來了,散户都要消亡了。想多了,中國的股市沒有“韭菜”,只有“股神”。只要有投資市場,他們一定會前仆後繼,生生不息。最後,最最重要的是,註冊制開啓了一個新時代,因為有了這片土壤,就會有大佬陸續迴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