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股份:取消與郎朗、吉娜簽訂的廣告演出及形象代言人合作

浪莎股份4日晚間發佈公告稱,因合同相關條款發生變更,全資子公司浙江浪莎內衣有限公司取消與浙江億燊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及藝人郎朗先生、吉娜(Gina Alice)女士簽訂的《廣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浪莎股份3日晚間曾公告稱,浙江浪莎內衣有限公司與浙江億燊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及藝人郎朗先生、吉娜(Gina Alice)女士簽訂《廣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根據原合同內容,自2023年3月1日起,到2025年2月28日止,浪莎內衣公司廣告產品包括使用吉娜代言產品、吉娜郎朗代言產品以及郎朗吉娜夫妻共同代言產品,為公司浪莎品牌擔任全球品牌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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