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午間,華晨中國復牌,盤中一度重挫逾8%。截至收盤,華晨中國報3.79港元/股,跌幅收窄至3.81%,全天成交額2.72億港元。
同日,華晨中國發布公告稱,公司執行董事兼董事會主席吳小安於8月3日被香港廉政公署(簡稱“廉署”)拘留調查,懷疑其涉嫌賄賂觸犯相關法律。4日吳小安在不獲起訴情況下保釋外出。
此外,華晨中國的控股股東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簡稱“華晨集團”)潛在重整方案有了新進展,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計劃。
華晨中國高層被香港廉署調查
華晨系華晨中國及新晨動力上週四停牌,並於今日午後復牌,華晨中國復牌後盤中一度跌超8%,截至收盤,跌幅收窄至3.81%,報3.79港元,最新市值191.22億港元。新晨動力復牌大跌近9%,隨後股價迅速攀升,截至收盤報0.29港元,漲幅5.45%,總市值3.72億港元。
消息面上,華晨中國、新晨動力同時公佈,8月3日香港廉政公署人員到訪公司香港主營地點執行搜查令,並指華晨中國執行董事兼董事會主席吳小安被廉署拘留,調查懷疑其設計觸犯香港法例第201章《防止惠路條例》第9(1)(a)條。華晨中國表示,吳小安於8月4日在不起訴情況下保釋外出。
香港法例第201章《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主要涉及“代理人的貪污交易”,條文如下:(1)任何代理人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作為他作出以下行為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他作出以下行為而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即屬犯罪;
a)作出或不作出,或曾經作出或不作出任何與其主事人的事務或業務有關的作為;
華晨中國表示董事會認為於公佈日期,調查並無對集團造成重大不利影響,而集團業務及運作維持正常,將於適當時候就廉署的調查尋求法律意見。
資料顯示,吳小安自2002年6月出任華晨中國董事會主席,曾擔任公司財務總監,於1994年1月出任執行董事,現為公司薪酬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子公司高管任命委員會成員。他從事汽車行業已有27年,在華晨中國主要負責集團整體戰略規劃及業務發展。
華晨破產重整有了新進展
值得一提的是,今日華晨中國表示,獲控股股東華晨集團通知,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批准華晨集團重整計劃。除公佈所披露者外,並無有關重整的任何進一步詳情。
這份讓市場等待已久的重整方案終於有了重大進展。
華晨集團漫長的重整之路始於2020年10月,華晨集團首隻私募債“17華汽05”違約前,公司的主體信用評級還是AAA,不少機構投資者將華晨債視為高等級信用債持有。可是,2020年11月,這家千億汽車巨頭轟然倒下,出現債券違約。經債權人申請,瀋陽中院於2020年11月20日裁定受理華晨集團破產重整。
華晨系列債務違約,讓金融圈為之震動。
記者獲得的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6月1日,共計6029家債權人向華晨集團管理人申報了債權,金額合計577.18億元;此外,還有債權人未申報債權(賬本記錄在案),共計132.94億元;以及無須申報的職工債權,共計7.86億元。三者合計717.98億元。
這717.98億元債權總額中,共計有48.37億元被法院或管理人排除,剩餘確認及待確認的金額共計669.61億元。其中,絕大部分為普通債權,金額629.71億元;其次為有財產擔保債權,金額29.1億元。
華晨債權人遍及數千家法人機構,金額最大的前200名更是以金融機構為主,包括但不限於銀行、信託、公募基金、券商資管、保險資金、私募基金等。
根據重整方案顯示,瀋陽汽車擬作為總投資人,以取得華晨集團100%股權的方式整體承接華晨集團等12家實質合併重整企業資產(相關特別明確的資產除外),包括核心資產華晨中國、金盃汽車、申華控股三家上市公司的控制權及其他非上市資產,以及重整計劃中所列示的融資租賃物。
據悉,瀋陽汽車本次投資的交易對價不超過人民幣164億元,主要交易架構為通過出資人權益調整,將華晨集團100%股權調整至瀋陽汽車,資金來源則為瀋陽汽車自有及自籌資金。
隨着瀋陽中院對重整計劃的批准,華晨集團也將迎來新的發展階段。
校對: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