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鈦媒體快訊 | 1月21日消息:今日,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三大運營商陸續在港交所發佈公告,稱於1月20日向紐約證交所提出書面要求,要求紐約證交所董事會的一個委員會複議下市決定。
公告指出,根據紐約證交所上市公司手冊,複議將被安排在提出覆議要求之日起至少25個工作日後舉行。該公司已要求該委員會推翻該決定,及在複議該決定前暫緩暫停美國存託證券(ADR)買賣。
三大運營商均表示,不保證推翻紐約證交所決定的複議要求或在複議期間暫緩暫停美國存托股份買賣的要求一定能成功。自上市以來,一直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市場規則及上市地的監管要求,依法合規運營,將繼續密切關注相關事項的進展,並尋求專業意見和保留一切權利,以保護其合法權益。
此次退市要求源起於去年11月特朗普政府的一項行政命令。
去年11月,特朗普政府突然公佈的行政命令顯示,禁止美國投資者對中國軍方擁有或控制的企業進行投資。當時有報道指出,該規定可能會影響到包括中國電信、中國移動、海康威視等31家中國企業。行政令顯示這將於2021年1月11日生效。
2020年12月31日,紐交所宣佈,將對中國移動有限公司、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聯通(香港)有限公司進行退市處理,三家公司將在1月7日至1月11日期間退市。
而此後該項決議又經過了反覆“變臉”。
就在今年1月4日,也就是決議要求的退市日期前夕,紐交所撤回了摘牌要求。
紐交所母公司洲際交易所集團(ICE)表示,在就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管理辦公室(OFAC)發佈的《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常見問題解答857》與監管機構進行磋商後,紐交所宣佈將不再推進與中國電信、中國移動和中國聯通(香港)有關的退市事宜。
然而就在2天后,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又發佈公告,稱將根據美國法律繼續推進中國三大電信運營商的退市。
公告中指出,做出退市決定是基於商務部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提供給紐交所最新指導意見所作出的,即“根據第13959號行政令,任何人不得在1月11日美東時間9時30分後”與三家電信公司進行交易。紐交所表示為執行規定,將在11日凌晨4時停止上述公司交易。
據悉,三大運營商均在2000年左右登陸二級市場,除了在港交所發行普通股以外,三家運營商還通過在美股發行ADR,實現了在美上市。
1月7日,針對紐交所反覆推進中國三大運營商摘牌一事,外交部表示:“在這個問題上中方的立場非常清楚。美方這麼做最終受損害的是它自身的國家利益、信譽和形象,它作為全球資本市場的地位和信心,必定會遭到侵蝕和損害。中方也將採取必要措施維護中國企業的正當合法權益。”
(鈦媒體APP編輯蘆依綜合自鳳凰網、證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