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綠色能源發展“風光無限”

由 鹹春葉 發佈於 財經

風電、光伏發電、水電等可再生能源既不排放污染物、也不排放温室氣體,是天然的綠色能源。我國明確提出2030年前碳達峯、努力爭取2060年前碳中和,對可再生能源發展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全國兩會剛剛通過的“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也對可再生能源發展提出了明確任務。

在國新辦3月30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國家能源局局長章建華表示,現在距離2030年碳達峯還有兩個五年,共十年。“十四五”是第一個五年,也是能源低碳轉型的關鍵期,要加快推動碳達峯工作能夠成勢見效。

可再生能源規模穩居世界第一

數據顯示,2020年,我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規模達6.8億噸標準煤,相當於替代煤炭近10億噸,減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約17.9億噸、86.4萬噸、79.8萬噸。

國際能源署發佈的2020年可再生能源報告顯示,中國是202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容量增長的主要推動力之一。截至2020年底,我國可再生能源累計裝機容量達到9.34億千瓦,佔全球可再生能源總裝機規模的三分之一。特別是我國風電、光伏去年新增裝機約1.2億千瓦,佔全球風電、光伏新增裝機容量的一半以上,成為全球可再生能源發展的中堅力量。

“規模穩居世界第一,為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提供強大支撐。”章建華告訴記者,截至2020年底,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佔總裝機的比重達42.4%,較2012年增長14.6個百分點。其中,水電、風電、光伏發電、生物質發電分別連續16年、11年、6年和3年穩居全球首位。

章建華指出,我國可再生能源的大規模發展也有力促進了可再生能源,特別是風電、光伏為代表的新能源技術的快速進步,成本也快速下降,經濟性快速提升,使全球可再生能源特別是風電、光伏發電加快成為新增主力能源成為現實。可以説,沒有中國可再生能源的大規模發展,就不可能有全球可再生能源的快速蓬勃興起,中國為全球能源轉型、應對氣候變化作出了中國貢獻。

綠色能源發展駛入快車道

“可再生能源將從原來能源電力消費的增量補充,變為能源電力消費增量的主體。”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長李創軍表示,在“十三五”基礎上,“十四五”期間可再生能源年均裝機規模將有大幅度提升。

到“十四五”末,預計可再生能源在全社會用電量增量中的比重將達三分之二左右,在一次能源消費增量中的比重將超過50%。同時,將進一步發揮市場在可再生能源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從今年開始風電光伏發展將進入平價階段,擺脱對財政補貼的依賴,實現市場化發展、競爭化發展。“十四五”將通過加快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提升新能源消納和存儲能力,既實現可再生能源大規模開發,也實現高水平的消納利用,更加有力地保障電力可靠穩定供應,實現高質量躍升發展。

“為實現碳達峯、碳中和的戰略目標,我們要推動新能源成為電力供應主體,所以要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多措並舉保障新能源高水平的消納利用。”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司長黃學農告訴記者。

以抓鐵有痕勁頭推進碳達峯

實現碳達峯、碳中和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經濟社會的系統性變革,“十四五”是碳達峯的攻堅期、窗口期,如何拿出抓鐵有痕的勁頭紮實推進?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的一次能源消費比重要達到25%左右,風電、太陽能總裝機容量要達到12億千瓦以上,這兩個目標任務非常艱鉅,我們必須完成。”章建華表示,國家能源局將制定更加積極的新能源發展目標,加快發展風電和太陽能發電。同時要因地制宜開發水電,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積極有序地發展核電,同時要加快推進抽水蓄能、新型儲能等調節電源建設,增強電力系統靈活調節能力,大力提升新能源消納水平。

實現碳達峯碳中和,要以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引領,在重點領域乃至全社會推行綠色用能模式至關重要。“我們將採取更加嚴格的能耗標準,支持推動工業、建築、交通等重點行業和領域非化石能源的替代和用能方式的改變。”章建華指出,要推動加快發展新能源汽車,建築光伏一體化等綠色用能模式,也加快取暖、炊事用能等方面電能替代,提升全社會電氣化水平,到2025年實現單位GDP能耗較2020年降低13.5%,單位GDP二氧化碳的排放較2020年降低18%的目標。

據介紹,國家能源局正在研究推動能源領域碳達峯、碳中和的實現路徑和任務舉措,同時抓好國家和省級“十四五”能源規劃銜接工作,把可再生能源的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節能減排和碳達峯等目標落實到規劃中,充分發揮規劃的引領作用,壓實各級各地碳減排責任,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率先實現碳達峯。

光明日報記者 張翼

《光明日報》( 2021年03月31日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