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證監會召開例行新聞發佈會。
劃重點:
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制度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2月5日表示,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制度的規定》。 高莉表示,《登記管理制度》修訂內容,一是落實新證券法規定,二是壓實上市公司防範內幕交易的主體責任,三是強化證券交易所在內幕交易防控方面的職責,四是明確中介機構的配合義務。 高莉表示,證監會將不斷完善內幕交易的防範機制,打擊內幕交易行為,維護市場良好正常秩序。
證監會:財務造假系統性、規模化特徵明顯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2月5日通報了證監會2020年案件辦理情況。
高莉表示,財務造假案發領域增多,系統性、規模化特徵明顯,財務舞弊與其他違法行為相互交織。全年新增信息披露立案案件84件,其中財務造假立案33件,案件數量與去年基本持平。
一是案發領域延伸。除傳統的IP0、持續信息披露、併購重組等環節外,財務造假在債券發行、新三板精選層等領域時有發生。
二是造假動機複雜,有的為達到發行上市條件謀劃系統性造假;有的為完成併購重組業績承諾蓄意造假;有的為達到精選層財務標準粉飾業績。
三是造假手法更加隱蔽,有的上市公司虛構境內銷售業務、虛報出口貨物銷售收入,連續4年累計虛增收入70億元;有的偽造銀行回單虛增利潤28億元。
四是財務造假與資金佔用、違規擔保等違法行為相互交織。有的大股東以對外投資的名義將上市公司資金非法轉入個人關聯賬户,再以投資收益的名義流回上市公司虛增利潤。
證監會:有組織實施操縱市場現象突出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2月5日通報了證監會2020年案件辦理情況。高莉表示,操縱手法快速演變,有組織實施操縱市場現象突出。全年新增操縱市場立案案件51起,同比增長11%。實際控制人夥同市場機構操縱本公司股價案件數量增加,全年先後對10名實際控制人啓動調查。操縱手法進一步呈現團伙化、複合化特徵。從涉案金額看,全年共22起操縱市場案件交易金額超過10億元,平均獲利約2億元,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
證監會:中介機構勤勉盡責問題依然突出
2月5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通報證監會2020年案件辦理情況:中介機構勤勉盡責問題依然突出,相關執業程序不充分、不適當,對財務舞弊跡象未保持合理懷疑。全年新增中介機構違法立案案件15起,其中涉及審計機構9家,證券公司2家,評估公司1家。從業務種類看,年報審計、資產收購、重大資產重組等環節均有涉案。此外,個別會計所在多個審計項目中屢次涉案,內控管理缺失。
證監會就《上市公司投資者關係管理指引》徵求意見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2月5日表示,證監會就《上市公司投資者關係管理指引》徵求意見。主要內容,一是明確投資者關係管理的內涵;二是進一步增加投資者關係管理的內容和方式;三是強化對上市公司的約束,尤其是關鍵少數的主體責任。
責編:陶紀燕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來源:大河財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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