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上市公司永和股份雖然近年來營收和利潤一直持續增長,但其在報告期內經營管理上卻有不規範之處,不僅違法違規事項多,交了近百萬罰款,且公司財務數據之間的勾稽關係也不匹配,存在虛增營收和採購的可能。
近期,浙江永和製冷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永和股份”)發佈了招股説明書申報稿,擬在上交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交易,擬募集資金13.98億元,全部用於與公司主營業務相關的投資項目。
梳理招股書,《紅週刊》記者分析發現,該公司報告期內(2017年~2019年)的營業收入和採購方面數據由於得不到相關財務報表數據的合理支持,存在數億元的收入和採購的真實性難以證實現象,不排除該公司為達到股票上市的目的,而有虛增收入和採購數據的可能。
涉嫌虛增營業收入
信披或有重大遺漏
招股説明書披露,永和股份在報告期內收到的銀行承兑匯票金額與“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之和佔營業收入(含税)的比重分別為94.43%、100.66%和101.43%,表面上其與營業收入的規模基本匹配,可實際上,《紅週刊》記者根據一般財務會計原理進行分析,發現上述對等關係是存在一定疑問的。
例如,2019年永和股份的含税營業收入有199689.04萬元,而同期“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為151797.03萬元(如表1所示),這意味着,這年永和股份的收入中還有47892.01萬元收入是沒有得到現金流支持的。理論上,未收現的含税營業收入必然導致應收票據或者應收賬款有相同規模的增加。
表1 永和股份報告期收入相關數據(單位:萬元)
合併資產負債表顯示,2019年年末應收款項融資(應收票據主要用於對外背書轉讓或貼現等融資情形,按照規定作為應收款項融資核算)為16232.39萬元,跟上一年年末的應收票據18170.08萬元對比,不但沒有增加,反而減少了1937.69萬元;2019年年末的應收賬款為16962.50萬元、應收賬款壞賬準備940.83萬元,兩者合計金額跟上一年年末相同項目的合計金額對比,存在2519.26萬元的減少。綜合起來,2019年年末應收票據與應收賬款的合計金額比上一年年末的合計金額減少了4586.07萬元,如果再考慮預收款項減少的620.76萬元因素,則這一年不但沒有出現47892.01萬元應收款項的增加,反而進一步拉大了差距,差異值高達51857.32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關於應收票據問題在永和股份的招股書中有這樣的披露:2019年公司收到的銀行承兑匯票有50753.08萬元。若真的如此,該項金額與未收現的47892.01萬元含税收入並沒有相差很大,基本上是能夠相互對應。但需要注意的是,該披露只是從收到的銀行承兑匯票角度進行説明的,其中可能包括了應收票據,也可能包括應收賬款。若是從財務報表項目的角度進行數據分析,其應收票據與應收賬款的新增金額與含税營業收入、現金流量卻是有重大差異的。難道説,永和股份對應收票據的背書或貼現行為,導致財務報表數據變得更復雜,以致不容易理解?
在招股書中,企業對票據背書與貼現的披露是並不完全也不詳細的。其中,公司已背書或貼現且在2019年年末尚未到期的應收票據餘額包括終止確認的8164.65萬元、未終止確認的8243.02萬元,兩項合計16407.67萬元,可見其並不能夠完全説明全年收到銀行承兑匯票50753.08萬元的具體情況,顯然這是很難解釋清楚為何財務報表數據不能合理支持51857.32萬元這部分含税營業收入情況的,至少説,還有35449.65萬元是票據背書或貼現餘額不能覆蓋的。據此來判斷,永和股份對票據背書或貼現的情況披露是並不完全的,存在重大遺漏的可能,當然,這也有可能是虛增了2019年營業收入。
梳理2018年的財務數據勾稽關係時,可發現有同樣的問題存在。這一年的含税營業收入為223551.40萬元,相比同期“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160828.90萬元多出62722.50萬元。但是年末應收款項及其壞賬準備綜合起來僅比上一年年末增加了5705.43萬元而已,遠遠達不到收入與現金流量之間的數億元差距。
即便是考慮預收款項增加的1126.90萬元,以及已背書或貼現且在2018年年末尚未到期的應收票據30049.04萬元的影響,也仍然存在28094.94萬元的含税營業收入存在虛增的可能。
採購數據也不正常
永和股份通過採購原材料、生產並銷售氟化學產品而獲得盈利,與生產活動關聯的採購和銷售兩種活動雖然是公司產品“一進一出”的兩端,但是前述分析已經發現銷售環節存在巨大異常,這就讓人質疑其採購方面數據是否真實。
2019年,永和股份向前五名供應商的不含税採購額為56501.03萬元,佔全年採購總額的45.29%(如表2所示),由此可以合理測算出,2019年永和股份的採購總額有124753.88萬元。
由於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進行了調整,分別按16%和13%的税率核算,因此,永和股份2019年全年大約存在17153.66萬元的增值税進項税額,即由此進一步推算出,永和股份2019年的含税採購總額大約為141907.53萬元。
如果前五名供應商情況、全年含税採購情況沒有問題,則我們可以從合併財務報表中找到相同規模的購買商品和接受勞務相關的現金流量或者應付票據與應付賬款等數據對採購情況形成合理的支撐。
合併現金流量表顯示,2019年“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為116783.21萬元,其中,剔除750.95萬元預付款項新增部分影響,即與全年採購總額相關的現金流量有116032.26萬元。以之與2019年全年含税採購總額141907.53萬元勾稽,則有25875.27萬元的含税採購額並沒有支付現金。理論上,永和股份在2019年年末應付票據與應付賬款跟上一年年末相比較,應該增長25875.27萬元才合理。
可事實上,合併資產負債表顯示,2019年年末永和股份的應付票據和應付賬款分別有32331.75萬元和32132.52萬元,兩項合計金額跟上一年年末相同兩項的合計金額70491.88萬元對比,不僅沒有增加,相反還減少了6027.61萬元。一增一減下,兩者之間的差異進一步擴大,有31902.88萬元的含税採購額既沒有支付現金,也沒有形成相同規模的應付票據及應付賬款。
招股書披露,公司已背書或貼現且在2019年年末尚未到期的應收票據餘額合計為16407.67萬元,這一金額明顯跟採購差異金額並不相同,存在15495.21萬元的差距。這就奇怪了,是招股書信息披露當中遺漏了重要項目不對外披露,還是連同虛增收入一樣存在了虛增採購情況?
值得一提的是,若暫不考慮永和股份的票據背書或貼現問題,那麼其營業收入與現金流量、應收款項之間的差異是51857.32萬元,而採購與現金流量、應付款項之間的差異為31902.88萬元。這兩個差異金額明顯不同,而招股書所披露的票據背書或貼現信息又比較有限,很難對上述兩個差異形成合理解釋。
如果用跟上述同樣的方法進一步去分析2018年永和股份的採購情況,不難發現這年也存在相同的問題。全年163920.24萬元含税採購總額與2018年“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112046.96萬元勾稽,現金支付比含税採購總額少了51873.28萬元,雖然預付款項減少1121.25萬元、應付款項增加24874.71萬元,一減一增,所形成的應付債務也只有25995.96萬元而已,這比51873.28萬元仍少了25877.32萬元。
此外,《紅週刊》記者還分析了永和股份在2018年和2019年由於“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長期資產”而形成的對應付賬款的影響。結合固定資產賬面原值的增加額、在建工程本期增加額及轉入固定資產金額、無形資產的增加、長期待攤費用的增加(如表2所示),以及其他非流動資產當中的預付長期資產購置款,對比同期“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支付的現金”,發現對比結果在2018年和2019年分別存在9792.85萬元和5548.54萬元的差異,這雖然可能對應付款項形成影響,但即便考慮到這個因素,也仍然難以解釋上述採購情況分析當中出現的差異。
表2 永和股份報告期採購及長期資產相關數據(單位:萬元)
違法違規事項多
三年交了近百萬罰款
招股書披露,永和股份的主要產品是比較特殊的氟化工產品,包括氟碳化學品單質、混合製冷劑、含氟高分子材料及其單體,以及氫氟酸、螢石精粉、螢石塊礦等。目前,永和股份第三代HFCs類含氟製冷劑產品已形成較大生產規模。
值得注意的是,正由於永和股份身處化工行業,特別是氟製冷劑對環境存在不同程度的影響,環保問題對永和股份的影響並不小。例如,HFCs製冷劑的 GWP值較高,其排放不斷增加將對全球變暖帶來較大的隱患,已引起了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不排除未來會被更好的製冷劑替代可能。
實際上,根據招股書的披露,永和股份及其子公司在報告期內出現過多次環保問題且受到多次行政處罰。例如,2017年10月31日子公司金華永和由於項目技改未經環保驗收擅自投入生產,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而受到“停產並處罰款90000元整”的行政處罰。此外,還有受到罰款2萬、4萬等環保行政處罰事項。
跟環保處罰相比,永和股份及其子公司受到的涉及出品、海關事項的處罰則更大。例如,2017年9月7日永和股份由於“涉嫌出口一氯二氟甲烷申報運抵國與實際不符,違反海關監管規定,影響國家許可證件管理”而受到海關的警告並處罰款79.5萬元整以及罰款3.5萬元整的兩次處罰。
2018年3月19日,子公司金華永和“因未經海關許可擅自外發保税料件、未如實向海關申報加工貿易成品單位耗料量、未如實向海關申報擅自調換保税料件並向海關核銷手冊等行為”而被海關處以罰款27.05萬元整的處罰。
僅這兩個事項,就導致永和股份繳納超過百萬元罰款,其出口業務風險及問題可見一斑。實際上,報告期三年內,永和股份的主營業務收入中外銷收入分別為73195.96萬元、107764.15萬元和89863.58萬元,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分別為48.69%、52.86%和48.79%。這也就是説,永和股份及其子公司的產品有近一半用於出口,由上述處罰來看,其涉及出口的業務風險是不可小覷的。此外,永和股份的產品還涉及反傾銷調查、中美貿易政策變化等影響,若處理失誤,將面臨外銷收入下降,整體收益下滑的風險。
根據招股書披露,永和股份及其子公司在報告期受到了環保、海關、公安、消防等至少16項行政處罰事項,除了警告、停止使用、停產等處罰之外,所繳納的罰款合計達到151.07萬元。這個規模的行政處罰及罰款,是近年來申請IPO的公司當中並不多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