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維持對賈躍亭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和市場禁入決定

紅星資本局4月15日消息,今日,證監會公佈了針對賈躍亭的行政複議決定書,維持對申請人賈躍亭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和市場禁入決定,該決定書發文時間為2021年8月20日。

此前,證監會針對樂視網2007年至2016年連續十年財務造假,對賈躍亭處以罰款90萬元;針對2016年樂視網非公開發行欺詐發行行為,對賈躍亭處以罰款2.403億元;並對賈躍亭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證監會:維持對賈躍亭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和市場禁入決定

賈躍亭 圖據 視覺中國

賈躍亭複議請求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市場禁入決定書》,主要理由為:

1.本案對已過處罰時效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作出處罰,適用依據錯誤,依法應予撤銷。

2.本案認定樂視網關於借款承諾事項的披露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該項認定屬於認定事實和適用依據錯誤,依法應予撤銷。

3.本案認定賈躍亭作為實際控制人,指使樂視網從事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和欺詐發行行為。該認定屬於認定事實和適用依據錯誤,應予撤銷。

4.綜合考慮樂視網曾經的歷史貢獻、核心團隊為解決既有問題作出的努力和展示出的誠意,請求不將本案移送刑事,給申請人機會,力爭減輕對廣大投資者造成的損失。

此次複議決定書中指出,證監會認為,從在案證據來看,賈躍亭除作為樂視網董事長未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外,還作為實際控制人直接指使相關人員實施財務造假、抽逃向樂視網的借款,導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欺詐發行,對其作為實際控制人的指使行為進行處罰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基於上述事實情況,本案對申請人作出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決定,法律適用正確,處罰幅度適當。根據《行政複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維持《行政處罰決定書》(〔2021〕16號)、《市場禁入決定書》(〔2021〕7號)對申請人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和市場禁入決定。

全文如下:

證監會:維持對賈躍亭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和市場禁入決定

編輯 陶玥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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