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罰不停! 上半年68家券商領167張罰單,研報業務違規成重災區

由 閻桂榮 發佈於 財經

年中已過,回顧2023年上半年,證券公司行業多項業務遭遇強監管。據公開數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上半年,證監會、各地證監局及滬深兩所等監管部門累計對68家券商下發共計167張罰單,其中8家券商在上半年所收罰單多於5張。值得一提的是,上半年監管也“重拳”整治券商研報違規情況,多達42張罰單直指研報業務違規。在業內人士看來,在全面註冊制落地、持續提升資本市場發展質量的背景下,需要通過強監管壓實中介機構責任,規範券商各業務板塊,矯正業務環節中不規範的部分,督促其高質量履行資本市場看門人的職責,把好資本市場的入口。

網信證券罰單最多

在證券公司行業高速發展的當下,違規情況也時有發生。針對行業存在的違規行為,監管部門也在近年來“重拳”出擊。據公開數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23年上半年末,年內共有68家券商收到證監會、各地證監局及滬深兩所下發的167張罰單。

整體來看,多家機構在年內數次收到監管罰單。數據顯示,截至上半年末,麥高證券(原網信證券)在年內收到的罰單合計達10張,居行業之首。同時,中信建投證券、方正證券、民生證券、中信證券、國泰君安證券、華金證券、西南證券共7家機構在上半年的罰單也多於5張。此外,國融證券、太平證券、首創證券等32家券商在年內收到的罰單也多於1張。

其中,網信證券因在公司債券交易業務存在重大合規風控風險、債券交易合規制度不健全、通過“抽屜協議”開展債券交易、為他人蔘與債券交易提供便利、規避內控與監管等多項違規行為,時任公司董事長劉平等共計10名負責人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5-15年不等。

由於公司債券違約發生經營風險,網信證券於2021年7月16日被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告進行破產重整。2022年4月,中國證監會核准北京指南針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為網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主要股東;同年8月,網信證券完成破產重整工作。2023年1月,網信證券正式更名為麥高證券。

此外,方正證券等前述7家機構也因存在營業部及員工違規、保薦業務違規、債券承銷業務違規、研報業務違規等情況,遭監管責令改正、出具警示函或書面警示。針對前述在年內收到罰單多於5張的機構整改情況及後續改進措施,北京商報記者發文採訪部分相關機構,但截至發稿前未收到回覆。

中央財經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研究員、內蒙古銀行研究發展部總經理楊海平指出,在全面註冊制落地、持續提升資本市場發展質量的背景下,需要通過強監管壓實中介機構責任,規範券商各業務板塊。特別是保薦機構,需要通過嚴監管,矯正業務環節中不規範的部分,督促其高質量履行資本市場“看門人”的職責,把好資本市場入口。

針對券商收到多張罰單可能產生的影響,某市場分析人士表示,這或會對相關公司的業績和管理產生負面影響。首先,收到罰單可能會導致公司聲譽受損,進而影響客户和投資者的信心,降低業務和交易量。其次,罰單可能需要券商支付罰款,增加運營成本。此外,罰單還會引起公司內部管理機制的關注和調整,增加管理成本和調整的不確定性。

超40張罰單直指研報違規

從處罰的具體原因來看,研報違規成為上半年券商罰單“重災區”。據公開數據不完全統計,上半年在研報領域,監管部門共對民生證券、國泰君安證券等22家機構開出多達42張罰單。

在2023年上半年的最後2個交易日,監管“五箭”齊發直指券商研報違規事件。6月30日,江西證監局連發3張罰單,指出國盛證券在發佈研報中存在業務管理不足等問題,並對國盛證券出具警示函。同期,國盛證券署名證券分析師、時任策略首席分析師、時任研究所副所長等4人也均難逃其責,遭監管出具警示函。6月29日,天津證監局也開出2張罰單表示,渤海證券存在研報業務制度不完善、質量控制審核把關不嚴的問題,並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出具警示函。

在年內有關研報的罰單中,西部證券相關責任人被點名最多。具體來看,5月25日,因存在研報業務內控機制不健全、個別調研未履行事先審批程序等問題,西部證券及公司6名責任人均被監管出具警示函。同時,也有券商在一個月內先後2次因研報違規而受到監管關注。5月25日,首創證券被北京證監局指出,研報業務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對第三方刊載或轉發公司研報管理不到位等情況。僅5天后,首創證券署名證券分析師翟煒又因研報部分信息引用數據未説明來源等問題受罰。

楊海平指出,券商研究報告對券商部分業務板塊有重要影響,在服務投資者、引導投資者投資決策方面也發揮着舉足輕重的作用。但由於行業競爭加劇,部分券商研究報告出現了亂象,甚至成為投訴重點、負面輿情焦點,不僅損害了券商的形象,也損害了投資者的權益。通過對該領域的嚴監管,督促券商分析師利用科學的方法做出判斷,提升投研質量,從而提升券商服務能力,也是做實投資者保護、維護市場秩序的重要方面。

事實上,在研報監管領域,監管機構早已開足馬力。北京商報記者獲悉,2023年5月,證監會向各券商通報2022年研報“雙隨機”的現場檢查情況,覆蓋45家公司300篇研報。其中,“具體研報製作審慎性不足,個別員工私自發表證券分析意見”成為典型問題之一。一個月後的6月14日,中證協也發佈通知表示,為落實2022年發佈證券研報業務“雙隨機”現場檢查相關工作安排,將根據監管要求開展發佈證券研報業務培訓。

在財經評論員郭施亮看來,伴隨監管趨嚴,券商研報的規範性與合規性更被注重,券商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撰寫研報,且提升數據全面性、觀點客觀性的要求。

需完善內控、提升執業質量

除上述研報業務違規外,證券公司行業還有多項業務違規成為監管處罰重點。其中,投行業務違規依舊是證券公司行業中的老問題。數據顯示,2023年上半年共有38張罰單直指券商投行業務,具體包括承銷保薦、持續督導、背調不盡責等多方面問題。其中,中信證券上半年收到的5張罰單均與投行保薦業務違規有關;海通證券則因IPO“一查就撤”遭監管警示。

此外,上半年還有33張罰單直指券商或旗下分公司、營業部及個人違規情況。同期,也存在個人使用他人證券賬户從事股票交易的情況,其中包括華安證券楊愛民,時任民生證券天津福安大街營業部(現更名為民生證券天津多倫道營業部)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魏方,時任財達證券佳木斯長安東路營業部、財達證券黑龍江分公司總經理季顯文等多人。

值得一提的是,上半年另有10張罰單涉及券商基金銷售業務,具體來看,多數與不具備基金從業資格人員參與基金銷售的情況有關。同期,公司涉及網絡安全問題、員工利用自媒體從事違規行為、證券從業考試中作弊的情況亦有遭罰。

從處罰措施看,監管部門大多以出具警示函的形式為主,此外還包括部分責令改正、書面警示等措施,但也有券商被限制相關業務活動。例如,4月13日,國都證券因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股權管理未履職盡責等多項問題,遭北京證監局採取責令改正並限制業務活動。6月9日,五礦證監局也因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不規範等問題被深圳證監局責令改正並暫停新增私募資產管理產品備案。

值得一提的是,不同於上述的處罰措施,部分券商及個人則要“揹負”罰款。因作為豫金剛石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保薦人,在持續督導期間存在未勤勉盡責等多項違規,東北證券於6月17日被證監會責令改正,罰沒755萬元。而在前述個人使用他人證券賬户從事股票交易的罰單中,楊愛民、魏方、季顯文3人也分別被處以25萬元、20萬元、5萬元的罰款。此外,華龍證券旗下證券從業人員趙明因在任職期間私下接受客户委託買賣證券,也遭新疆證監局沒收違法所得2.6萬元,並處以3萬元罰款。

前述市場分析人士認為,針對上述頻繁違規情況,行業協會和監管部門還應加強對券商的監管和執法力度,加大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和懲戒力度。其次,券商應建立健全內部合規和風控制度,加強對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員工的合規意識和風險意識。同時,行業協會可以加強行業自律和規範制定,制定行業準則和行為準則,引導券商合規經營。投資者也應提高風險意識,選擇合規、專業的券商進行投資和交易。

總體來看,楊海平表示,“短期而言,密集收到罰單對於券商的市場形象、展業能力及業績有一定的負面影響。中長期看,被罰券商需根據罰單進行反思,積極完善內控管理,提升各環節執業質量,監管罰單反而可能成為券商自我提升的一個重要觸發因素”。

北京商報記者 李海媛 郝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