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發佈通知,自2021年7月19日起,基金(包括封閉式基金、ETF、LOF)競價交易經手費標準由原按成交金額的0.0045%向買賣雙方收取,下調至按成交金額的0.004%向買賣雙方收取。基金大宗交易經手費標準按競價交易經手費標準的50%向買賣雙方收取。交易單元使用費收費標準由原每個交易單元每年5萬元,下調至每個交易單元每年4.5萬元。
來源:上交所網站上交所下調基金交易經手費和交易單元使用費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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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發佈通知,自2021年7月19日起,基金(包括封閉式基金、ETF、LOF)競價交易經手費標準由原按成交金額的0.0045%向買賣雙方收取,下調至按成交金額的0.004%向買賣雙方收取。基金大宗交易經手費標準按競價交易經手費標準的50%向買賣雙方收取。交易單元使用費收費標準由原每個交易單元每年5萬元,下調至每個交易單元每年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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