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訊 嚴明會 6月15日晚間,維業股份公告,監事李寅的父親李昌安不慎買賣公司股票行為構成短線交易。
截止本公告日,李昌安共計持有公司股票10000 股。
公告稱,李昌安本次短線交易行為系其本人根據二級市場的判斷做出的自主投資行為,不存在利用內幕信息違規交易謀求非法利益的情形。
《證券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國務院批准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自然人股東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賬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