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堅決履行退市實施主體責任 依法依規推進康得新退市工作

  本報記者 姜 楠

  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資本市場重要的基礎性制度。推進退市制度改革、建立常態化退市機制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要決策部署,是與註冊制相匹配、對嚴重失信主體保持“零容忍”的重要制度安排,對優化資源配置、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2019年1月,康得新因無法按期兑付15億元短期融資券,業績真實性存疑,被證監會立案調查。自被立案調查以來,康得新持續披露可能存在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風險和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的提示性公告。2020年9月22日,證監會對康得新財務造假等違法行為作出正式行政處罰。根據行政處罰決定,康得新對2015年至2018年的財務報表進行追溯調整。2021年2月28日,康得新披露追溯調整後的財務報表,公司2015年至2018年更正後的淨利潤分別為-14.81億元、-17.55億元、-24.60億元、-23.57億元,連續四年淨利潤為負,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康得新虛增利潤等違法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持續時間長、涉案金額大、手段惡劣,嚴重破壞市場誠信基礎。下一步,深交所將認真踐行“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方針,堅持“四個敬畏、一個合力”,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常態化要求,堅決履行退市實施主體責任,依法依規推進康得新退市工作。堅定維護退市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對嚴重擾亂市場秩序、觸及退市情形的公司,做到“應退盡退”,嚴厲打擊惡意規避退市行為,暢通市場出口,促進形成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公開公平公正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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