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行情603000,診股)北京6月29日電 (記者羅知之)為貫徹國家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的戰略部署,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關於“擴大香港與內地居民和機構進行跨境投資的空間,穩步擴大兩地居民投資對方金融產品的渠道”的要求,今天,人民銀行會同香港金管局、澳門金管局發佈公告,在粵港澳大灣區開展“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
“跨境理財通”指粵港澳大灣區居民個人跨境投資粵港澳大灣區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按照購買主體身份可分為“南向通”和“北向通”。“南向通”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居民通過在港澳銀行開立投資專户,購買港澳地區銀行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產品;“北向通”指港澳地區居民通過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銀行(以下簡稱內地銀行)開立投資專户,購買內地銀行銷售的合資格理財產品。
央行稱,粵港澳大灣區居民個人投資活躍,跨境購買低風險的銀行理財產品需求較大。近年來,人民銀行會同香港金管局、澳門金管局等部門,對在粵港澳大灣區開展跨境雙向理財業務試點做了大量調研和論證,初步形成“跨境理財通”試點方案。“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將有利於滿足粵港澳大灣區居民個人自主投資、靈活配置資產的需求,促進大灣區居民個人跨境投資便利化,進一步深化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合作。
東方金誠國際團隊負責人常徵認為,“跨境理財通”的推出,拓展了境內外資本市場流動的渠道,意味着我國資本項目兑換方面的開放更進一步,人民幣在資本項下自由兑換程度進一步提高。允許相關主體跨境投資銀行理財產品,也表明跨境使用人民幣的業務範圍更加多元,不再侷限於跨境貿易結算支付、風險管理、流動性管理、企業投融資等領域,還包括了居民個人投資。
央行公告指出,“跨境理財通”遵循三地個人理財產品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同時尊重國際慣例做法。“北向通”和“南向通”投資者資格條件、投資方式、投資產品範圍、投資者權益保護和糾紛處理等由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香港金管局、香港證監會、澳門金管局商議確定。“北向通”和“南向通”業務資金通過賬户一一綁定實現閉環匯劃和封閉管理,使用範圍僅限於購買合資格的投資產品。資金匯劃使用人民幣跨境結算,資金兑換在離岸市場完成。對“北向通”和“南向通”跨境資金流動實行總額度和單個投資者額度管理,總額度通過宏觀審慎係數動態調節。
“‘跨境理財通’遵循三地相關法律法規,意味着香港澳門與內地的風險防控及監管協調機制將得到強化,跨境監管合作有助於市場審慎安全發展。”常徵表示,“閉環匯劃和封閉管理”的要求,則是對“穩妥有序、風險可控”原則的具體落實,既有助於規範投資產品,也將有效防止跨境資金出現大規模異常流動,在優化市場調節的同時,維護交易秩序。
據介紹,“跨境理財通”將在我國金融市場對外開放的整體規劃與部署下穩妥有序推進。人民銀行將會同內地、港澳金融管理部門,擬定具體實施規則,加強監管合作和信息共享,落實投資者保護,推動相關主體做好技術準備,力爭“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再穩妥啓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