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項市場化安排”展示註冊制包容性 科創板企業“集齊”七套IPO標準

  本報記者 包興安

  註冊制設置多元包容的發行上市條件激發了處在不同發展模式、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積極申請上市的熱情。

  《證券日報》記者根據Wind數據統計顯示,截至今年10月16日,科創板上市企業增至185家,其中有155家企業選擇了第一套上市標準“市值+淨利潤/收入”;6家企業選擇了第二套標準“市值+收入/研發投入佔比”;1家企業選擇了第三套標準“市值+營收+現金流”;15家企業選擇了“市值+收入”的第四套標準;5家企業選擇了第五套“市值”標準;另外,還有2家選擇紅籌企業標準、1家選擇特殊差異表決權標準。

  10月15日,中國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有關工作情況時表示,證監會從實際出發,初步建立了“一個核心、兩個環節、三項市場化安排”的註冊制架構。其中,“三項市場化安排”為:設立多元包容的發行上市條件、建立市場化的新股發行承銷機制、構建公開透明可預期的審核註冊機制。

  “註冊制設置多套上市標準,可以支持不同成長階段和不同類型的好的企業上市,提升我國資本市場的核心競爭力。”巨豐投顧投資顧問總監郭一鳴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從科創板申報企業的審核情況看,據Wind數據統計顯示,按上市標準統計,截至10月16日,有381家申報企業選擇第一套上市標準;13家申報企業選擇第二套標準;3家申報企業選擇第三套標準;26家申報企業選擇第四套標準;14家申報企業選擇第五套標準;另外,還有5家申報企業選擇紅籌企業上市標準、3家申報企業選擇特殊表決權上市標準。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經濟研究部副部長劉向東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設立多元包容的發行上市條件,是要吸引更多創新型企業通過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從而提高對科創企業的支持力度,特別是吸引更多海外上市的創新型企業迴歸。

  建立市場化的新股發行承銷機制也是註冊制改革的亮點之一。

  郭一鳴表示,新股發行承銷是擬上市企業登陸資本市場的重要環節,隨着註冊制改革的推進,市場化的詢價、定價、配售制度取得積極效果,有效促進了新股合理定價。有助於充分發揮市場詢價和定價機制,實現資源優化配置。

  證監會最新數據顯示,目前科創板發行市盈率中位數為48倍,創業板註冊制首批企業發行市盈率中位數為38倍,基本符合市場預期。

  “建立市場化的新股發行承銷機制,意味着要讓新股發行承銷更加公開透明,更好地發揮市場化價格形成機制,引導IPO環節更加公正公平。”劉向東説。

  與此同時,隨着審核註冊的標準、程序、過程、結果公開透明,大大縮短了企業上市等待的時間,審核註冊效率明顯提高,企業從受理申請到完成註冊平均用時5個多月。

  郭一鳴表示,公開透明可預期的審核註冊機制,使得IPO過程提效加速,既增加了審核的約束力,同時又能把好審核關,選出好的公司,進而提升市場總體質量,推動市場健康發展。

  劉向東認為,從加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的角度看,構建公開透明可預期的審核註冊機制,可以使得企業上市融資更加便利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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