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南京,記者 王俊仙)訊,10月12日晚間,*ST輝豐(002496.SZ)預告上修業績,預計2020年前三季度歸母淨利潤為1億元-1.5億元,這對於面臨暫停上市風險的*ST輝豐來説,無疑是好消息。但與此同時,公司公告收到《應訴通知書》,涉訴金額1.27億元,這為其今年扭虧增添了變數。10月12日,*ST輝豐內部人士向財聯社記者表示:“業績增幅較大主要是因為公司逐步復產以及非經常性損益等影響,投資者索賠事項目前不好預測最後結果。”
根據公告,*ST輝豐原預計2020年前三季度淨利潤為3500萬元-5000萬元,去年前三季度歸母淨利潤為-1.9億元,變動原因為“公司逐步復產”。但根據今日公告,*ST輝豐大幅上調三季度業績,預計實現歸母淨利潤1億元-1.5億元。
對於修正原因,*ST輝豐公告稱:“報告期內公司逐步復產經營性業務減虧,可轉公司債券回售增加本期利得,處置參股公司部分股權收益增加以及金融資產公允價值增加。”
對於公司復產情況,上述內部人士告訴財聯社記者:“公司目前大部分產品已經通過政府同意恢復生產,但尚未全面復產,全面復產並達到預計收益尚需時間。”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能否扭虧對*ST輝豐意義重大,若 2020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繼續為負值,則*ST輝豐股票將被暫停上市。
但*ST輝豐今晚發佈的另一則公告則為公司全年業績增添了變數。
根據公告,*ST輝豐於近日收到的南京中院《應訴通知書》顯示,許光挺、陳豔琴、肖明忠、胡軍等167人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適用普通代表人訴訟程序審理,代表人已確定許光挺、陳豔琴、肖明忠、胡軍4人,167名原告訴訟請求總額為1.27億元。
10月12日,原告代理人之一、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律師厲健向財聯社記者介紹稱:“5月8日,南京中院發佈四則公告,決定對投資者訴輝豐等四個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採用代表人訴訟方式審理,我們在30日內代理部分投資者向南京中院登記起訴索賠,9月南京中院公佈訴訟代表人推選結果。”
“在我們代理的輝豐案件中,有一位原告被推選為代表人,目前,我們正在做開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同時,我們還在繼續徵集受損投資者索賠。”厲健向財聯社記者表示,根據司法解釋,暫定在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24日期間購買*ST輝豐股票,並於2018年4月24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該部分股票的投資者,可以索賠。索賠條件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
對於該項投資者索賠訴訟對公司業績的影響,上述內部人士稱:“目前案件尚未開庭審理,訴訟事項由公司法務部門負責,不好預測最後是什麼樣的結果。訴訟對公司本期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