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嚴退市新規來了
連續20個交易日總市值均低於3億元將退市
退市新規來了!14日晚間,滬深交易所發佈改革後的退市制度徵求意見稿。在新版退市制度中,新增市值退市,標準為連續20個交易日總市值均低於人民幣3億元。此外,面值退市標準明確為“1元退市”。
財務指標有變。取消單一淨利潤和營收指標,新增組合指標:扣非前/後淨利潤為負且營收低於1億元,將被ST(意即“特別處理”,該政策針對的對象是出現財務狀況或其他狀況異常的),連續兩年終止上市;退市風險警示股票被出具非標審計報告的,觸及終止上市標準。
新增規範類指標,信息披露、規範運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和半數以上董事對於半年報或年報不保真兩類情形。出現上述情形,且公司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再有兩個月未改正,終止上市。
新增財務造假類指標:過去3年虛增利潤、淨利潤每年平均金額均超當年相應數據的100%,且總額超10億元;或資產負債表各科目過去3年虛假記載金額合計數額超淨資產50%,且總額超過10億元。
壓縮緩衝期。取消暫停上市和恢復上市,明確連續兩年觸及財務類指標即終止上市。面值退市、市值退市類改為不設退市整理期。其餘類型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退市整理期從30個交易日縮減至15個交易日,同時放開首日漲跌幅限制;重大違法類退市連續停牌時點從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或法院判決之日,延後到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或法院生效判決之日。
新增“信息披露或者規範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退市指標。具體情形包括:證券交易所失去公司有效信息來源;公司拒不披露應當披露的重大信息,嚴重擾亂信息披露秩序,並造成惡劣影響等。上市公司存在前述違規情形且拒不改正的,將堅決予以出清。
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可轉債同步終止上市。
新增4種風險警示類型:最近一年被出具非標審計報告;最近3年扣非淨利孰低者均為負值,且最近一年審計報告顯示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違規擔保餘額超1000萬元或達淨資產的5%以上;無實控人的公司,向第一大股東提供關聯資金較大。
設立風險警示板。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進入風險警示板交易,設置交易量上限,每日累計買入單隻股票不得超過50萬股。普通投資者首次買入該板股票,需籤風險揭示書。參與退市整理股票,需滿足“50萬元資產+2年投資經驗”的門檻。
關於過渡期安排:已暫停上市的,2020年年報披露後,仍按老辦法;已實施風險警示的,有3種處理方式:未觸及新規退市風險警示和其他風險警示情形的,撤銷警示;未觸及新規退市風險警示,但觸及舊暫停上市規則的,不暫停上市,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觸及新規退市風險警示和其他風險警示,按照新規實施風險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