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30日電 (記者 王恩博)中國銀保監會30日發佈《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Ⅱ)》(下稱“規則Ⅱ”),標誌着“償二代”二期工程建設順利完成。官方稱,此舉對於防範和化解保險業風險、維護保險市場安全穩定運行、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保護保險消費者利益都具有重要意義。
“償二代”是指中國保險業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體系,全稱為“中國風險導向的償付能力體系”。銀保監會介紹,“償二代”二期工程建設工作於2017年9月啓動,結合金融工作新要求和保險監管新形勢,銀保監會對現行“償二代”監管規則進行了全面修訂升級,以提升償付能力監管制度的科學性、有效性和全面性。
例如,在促進保險業增強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方面,規則Ⅱ完善了長期股權投資的實際資本和最低資本計量標準,大幅提升了風險因子,對具有控制權的長期股權投資(子公司),實施資本100%全額扣除,促使保險公司專注主業,防止資本在金融領域野蠻生長。為落實碳達峯碳中和重大決策部署,對保險公司投資的綠色債券的信用風險最低資本給予10%的折扣;為貫徹科技自立自強的決策部署,對專業科技保險公司的保險風險最低資本給予10%的折扣。
在有效防範和化解保險業風險方面,規則Ⅱ針對保險資金運用存在的多層嵌套等問題,要求按照“全面穿透、穿透到底”的原則,識別資金最終投向,基於實際投資的底層資產計量最低資本,準確反映其風險實質。
在落實擴大對外開放決策部署方面,規則Ⅱ明確境外國家(地區)的償付能力監管制度獲得與中國償付能力監管等效資格的,對其在中國境內開設的保險機構在資本要求、實際資本等方面給予適當優待,降低跨境交易成本,提升監管合作效果。
據瞭解,中國保險業自編報2022年第1季度償付能力季度報告起全面實施規則Ⅱ。對於受規則Ⅱ影響較大的保險公司,銀保監會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過渡期政策,允許在部分監管規則上分步到位,最晚於2025年起全面執行到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