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户端2月1日電 據外匯局網站1日消息,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近日印發了《銀行跨境業務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指引(試行)》(以下簡稱“《工作指引》”)。
《工作指引》提到,銀行應在為客户開立外匯賬户或與客户建立跨境業務關係時,切實落實“瞭解你的客户”原則,嚴格按照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以及跨境業務管理相關要求,使用可靠的數據或信息、獨立來源的證明文件對客户身份進行識別和核實,充分了解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等,確保客户具備從事相關業務的資格,以及客户身份信息的完整性、準確性和時效性。
《工作指引》要求,銀行在辦理跨境業務的准入和存續期間,應識別客户以下背景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客户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等級、在相關監管部門和銀行的違規記錄、不良記錄等;客户經營狀況、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受益所有人、主要關聯企業與交易對手、信用記錄、財務指標、資金來源和用途、建立業務關係的意圖和性質、交易意圖及邏輯、涉外經營和跨境收支行為、是否為政治公眾人物等。
《工作指引》明確,客户有拒絕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提供虛假身份證明資料、經營資料或業務背景資料,開户理由不合理、開立業務與客户身份不相符等情形的,銀行應拒絕受理其業務申請,並按反洗錢相關規定報告可疑行為。
《工作指引》提到,銀行不得以跨境業務競爭和發展需要為由降低盡職審查標準,也不得以資金風險較低而降低或免於盡職審查責任。
《工作指引》還提到,經盡職審查無法排除風險或發現客户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的,銀行應將其納入高風險客户名單,並在一定時間內限制或拒絕為其辦理某類或所有跨境業務。(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