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華泰股份(600308.SH)發佈公告,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出具的《關於不予核准山東華泰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債申請的決定》的文件。
中國證監會第十八屆發行審核委員會(簡稱“發審委”)於2021年4月26日舉行2021年第45次工作會議,依法對公司的公開發行可轉債的申請進行了審核,審核結果未獲通過,公司已於當日發佈了《華泰股份關於中國證監會發審委審核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情況的公告》。
中國證監會根據《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辦法》等有關規定,依法對公司的公開發行可轉債申請作出不予核准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