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金邊1月29日電 (歐陽開宇 餘湘珺)柬埔寨國家税務局29日消息稱,政府已修訂電子商務增值税徵管法規,豁免非長駐柬埔寨的外國電子商務平台營運商進行税務註冊。
據介紹,2021年4月,柬埔寨生效實行關於向跨境電子商務徵收10%增值税的法令,柬埔寨國家税務局稱,修訂後的法規將進一步完善和提高相關税收徵管工作效率。
柬埔寨國家税務局稱,不屬於柬埔寨税務居民,或在柬埔寨未設立常設機構的外國電子商務平台運營商,將不在電子商務增值税法令管轄範圍,但必須遵守其他税務法規。有關電商平台運營商為向非税務居民提供服務的供應平台、支付平台、貨品或服務交易平台。
在新法規下,在柬埔寨擁有已進行税務註冊代表或分公司的外國電商,也無須另外進行税務註冊。
目前,已有超過40家外國電商向柬埔寨國家税務局進行註冊。自徵收跨境電子商務增值税以來,國税局增加了上千萬美元税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