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消息】1月9日,財政部、税務總局發佈關於明確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減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免徵增值税。
公告提到,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税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税;適用3%預徵率的預繳增值税項目,減按1%預徵率預繳增值税。
允許生產性服務業納税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税額加計5%抵減應納税額。生產性服務業納税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佔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税人。
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税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税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税額。生活性服務業納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佔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税人。
責編:陳玉堯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