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中國寶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下屬子公司深圳市運通物流實業有限公司於近日收到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寄送的《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21)粵03民初7726號),裁定萬科下屬公司深圳市樺盈實業有限公司對公司相應6.71億元的財產採取保全措施的申請。
本次裁定書的申請人為樺盈實業,觀點新媒體查詢,該公司由深圳市萬科發展有限公司持股55%,蔡永安持股25%,深圳市晨盈投資諮詢有限公司持股20%。更早之前,樺盈實業曾是中信置業的子公司。
被申請人則為運通公司、深圳恆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中國寶安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申請人樺盈實業與被申請人運通公司、恆安公司、中寶控股合資、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糾紛一案,樺盈實業於2022年1月25日向深圳中級法院申請對被申請人運通公司、恆安公司、中寶控股名下的價值人民幣670,721,029.46元的財產採取保全措施。富德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國任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保單保函》(編號:6022300126820220000006)提供擔保。
最終,深圳中級法院裁定,查封、凍結被申請人運通公司、恆安公司、中寶控股名下的土地使用權、銀行存款、股權以及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保全金額以人民幣6.71億元為限。
中國寶安稱,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屬子公司尚未收到其他與本次民事裁定書相關的民事訴狀、證據材料及應訴通知書等文件,也未查詢到下屬子公司土地使用權、銀行存款、股權等被司法凍結、查封的情形,本次民事裁定書對公司本年度及未來會計年度經營業績的影響尚無法判斷。
觀點新媒體查詢,早在2017年11月28日,中國寶安便已披露,運通公司、恆安公司擬與中信置業(即樺盈實業原大股東)、樺盈實業簽署《龍崗區布吉街道運通片區城市更新項目合作協議》,共同合作推進深圳市龍崗區布吉街道運通片區城市更新項目。
運通片區城市更新項目位於深圳市龍崗區布吉街道布龍路與金運路交匯處,處於《龍崗區城市更新十三五規劃》拆除重建區,暫劃定的拆遷用地面積13.97萬平方米。地上建築物主要為倉庫。
根據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於2017年3月30日公示的深圳市龍崗區101-04號片區[布吉中心地區]法定圖則(草案),項目規劃為布吉中心地區獨立的DY01單元,主導功能為新興產業、居住,用地面積為15.89公頃,新興產業建築面積不超過19.3萬平方米,居住建築面積不超過12.2萬平方米。運通公司與恆安公司合計擁有位於本項目拆除範圍內用地9.57萬平方米。
在簽訂協議前,上述項目由運通公司主導申報城市更新單元計劃、城市更新規劃研究等前期工作。
而2018年上半年,深交所數次接到投資者對中國寶安公告事項的投訴。投資者稱,中國寶安以項目增值情況無法預估為由未進行詳細預測,損害了投資者的知情權。
投資者續稱,項目位於深圳布吉,拆遷補償款按目前的房價計算將超過公司去年淨資產的50%,產生的淨利潤也將超過去年淨利潤的50%,對公司有重大影響,應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執行。
編輯:ChinZ 審校:C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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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樂居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