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獐子島二股東方董事辭職後列舉公司“數宗罪” 稱已心灰意冷、只想逃離

由 合永順 發佈於 財經

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資料圖

來自證監會的“財務造假”認定已半年有餘,但獐子島的風波仍未平息。

1月21日傍晚,獐子島突發公告稱,董事會於近日收到董事羅偉新遞交的書面辭職申請,其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職務,並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作為獐子島二股東方面所“委派”的董事,羅偉新對獐子島內部治理和經營的“不滿”由來已久。而對於眼下的辭職,羅偉新更是向記者列舉了獐子島的“數宗罪”,例如公司“家長式管理”、“決策層如同虛設”、“管理層阻撓股東合法減持權益及信息披露不及時”等。

羅偉新補充道,“獐子島讓我心灰意冷,沒有一絲留戀的希望。面對此等治理結構的公司,哪敢心存念想和希望。唯一的念想就是逃離此地、遠離是非之地。”

另一方面,由於深交所2017年發佈的減持新規,以及獐子島後續的財務造假等行為,作為獐子島的第二大股東,北京吉融元通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和島一號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和島一號)至今未能順利減持,同樣未能在基金合同期滿後完成清算。羅偉新列舉獐子島“數宗罪”

與公告中顯示出的平和剋制有所不同,羅偉新和獐子島的“分手”可謂是不歡而散。

按照獐子島披露,羅偉新系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董事職務,公司董事會謹向其在任職期間對公司發展所做的貢獻表示衷心感謝。而根據羅偉新對記者透露,這一決定背後實則是失望和無奈。

記者梳理發現,2016年6月,和島一號正式“牽手”獐子島,受讓了其8.32%的股份。而截至2020年9月末,和島一號對獐子島的持股比例仍達8.04%,四年多來始終位居公司第二大股東。

不過,和島一號這一投資決策似乎並未能獲得預期的收益。2016年至今,圍繞獐子島的經營和管理風波從未間斷。

對此,羅偉新向記者表示,其自2016年秋天被獐子島二股東委派進入董事會已四年之久,在這四年間,曾歷經公司股票的“摘星脱帽”,以及公司“家長式管理”、“決策層如同虛設”、“管理層阻撓股東合法減持權益及信息披露不及時”。此外,獐子島還“突遭業績變臉”、“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經營資產再遭鉅變”,在證監會“立案調查結束和相關處罰”之後,公司迎來新的管理班子,但董事會的部分董事因公司管理和信披文件意見建議問題不一時選擇離職,而公司管理層卻“再次百般阻撓股東合法減持權益”及“信息披露不及時”。

羅偉新補充道,其已經對公司經營和治理結構心灰意冷,並在董事會“人微言薄”,無法繼續勝任董事一職。唯一的念想就是逃離此地、遠離是非之地。

而從另一個角度出發,自獐子島被認定為財務造假後,其人事“地震”便餘波未停,公司的權力交接似乎並不順利。

2020年6月,證監會公佈了對獐子島的行政處罰決定,獐子島時任董事長、總裁吳厚剛等一眾高管先後遞交辭職申請。不久後,獐子島“老將”唐豔、劉明上任公司正、副董事長,而據公司內部人士透露,該二人的上任系由獐子島政府方面授意。

但對於新領導班子所帶來的改變,羅偉新直言,公司對投資者股東身份及其地位表面認可和尊重,但對公司提出質疑的、不認同意見的,總有一班人來做各種思想工作。和島一號被“套牢”

對於獐子島來説,羅偉新的“離開”或許並不意外。自2019年起,羅偉新曾以公司董事的身份,多次在董事會和股東會上質疑獐子島管理層的治理能力,並針對重要議案等投出反對票。

而在2020年初,獐子島計劃變賣海域、出售海底存貨資產時,羅偉新一度對記者表示,“公司‘賣海瘦身’像精心設計,公司董事會成擺設”。不久後,和島一號方面還向獐子島所有股東發表公開倡議,欲發起臨時股東大會,共同商議罷免吳厚剛的董事長職位。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羅偉新列舉的獐子島的數宗罪中,“公司管理層阻撓股東合法減持權益”顯得引人注目,而這也道出了和島一號當前被獐子島“套牢”,承受了高額投資虧損的事實。

據獐子島披露,在和島一號受讓公司股權後,其曾在2017年9月提出減持計劃。但由於獐子島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根據深交所的“減持新規”(《上市公司股東及董監高減持股份實施細則》),和島一號的“退出”計劃被擱淺。也正因如此,和島一號基金本該在2018年7月屆滿,並完成清算的計劃也未能實現。

基金收益上,記者梳理發現,在和島一號入股獐子島的2016年6月末,獐子島股價一度在每股8.5元左右徘徊。但截至2021年1月21日收盤,獐子島股價僅為3.79元/股。

“公司現在那麼高的負債率、轉型也沒辦法轉型,此等企業讓我沒有一絲留戀的希望。”羅偉新這樣説道。而據其透露,辭去董事職務系其個人意願,但已得到和島一號基金管理方北京吉融元通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方面的同意。而根據獐子島的披露,公司董事會人數並未低於法定最低人數。羅偉新的辭職將不影響公司董事會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