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 程維妙)本於12月8日就已公開的“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陳耀明涉嫌嚴重違法違紀、主動投案”報道,近日二次發酵,網絡流傳陳耀明投案原因是“疑似因私印‘同號鈔’2萬億。”12月22日,央行對此闢謠。
央行貨幣金銀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為謠言,性質惡劣。人民幣印製發行有嚴格的工作程序和技術標準,中國人民銀行一直依法依規開展相關工作。對造謠、傳謠行為嚴厲譴責,已經向公安機關報案。
“同號鈔”是什麼?一位專業人士向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解釋稱,人民幣每張紙幣擁有專屬的冠字號碼,沒有兩張鈔票擁有同樣的冠字號碼。“我理解文中‘同號鈔’指的是同一面額紙幣擁有一致的冠字號碼,但這種情況實際是不存在的。”
他提到的冠字號碼,相當於人民幣的“身份證”,具有唯一性,由字母和數字組成,位於鈔票正面左下角。2015年版第五套人民幣100元紙幣在鈔票正面右側增加了豎號碼。
收藏市場上也有“同號鈔”的身影,但嚴格來説,並不是指冠字號碼全部相同,而是部分相同。比如有收藏愛好者曬出過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的“同號鈔”,冠字號碼中的數字相同,但字母完全不同。因為收集配齊有一定難度,所以也被認為有收藏價值。
“錢幣印製的數量有特殊而嚴格的管控,而且是系統化的管控,無論多高級的幹部,想要私印是不可能的。迄今為止,所有涉貪涉腐以及涉刑案件的領導幹部中,從未出現過私印鈔票的。不僅是中國,世界各國都沒有開動國家機器給個人印鈔的,這也從側面説明,印製鈔票比貪污受賄洗錢等更難。”前述人士進一步稱。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程維妙 編輯 陳莉 校對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