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税改革提速 後移徵税環節成重頭戲

本文轉自【中國商報】;

備受關注的消費税下一步改革方向逐漸清晰:消費税擴大徵收範圍成為小概率事件,改革主要方向是部分税目徵收環節後移,並將部分收入下劃給地方。

據瞭解,消費税徵税對象是特殊消費品,目前包括煙、酒、油、車等15個税目,目的在於抑制高污染高能耗、不可再生資源、奢侈品等商品消費,並籌集財政收入。根據財政部數據,去年我國消費税收入為12028億元,同比下降4.3% 。消費税目前是國內第三大税種。萬億元級税種消費税近些年改革動作頻繁,其中就包括調整徵收範圍和税率。

徵收環節後移

消費税自1994年開徵以來,經歷了幾次重大的制度調整,包括2006年消費税制度改革、2008年成品油税費改革、2014年以來新一輪消費税改革等。經過逐步改革和完善,税制框架基本成熟,税制要素基本合理,運行也基本平穩。2019年國務院印發的《實施更大規模減税降費後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中,明確在徵管可控的前提下,將部分在生產(進口)環節徵收的現行消費税品目逐步後移至批發或零售環節徵收,拓展地方收入來源,引導地方改善消費環境。具體調整品目經充分論證,逐項報批後穩步實施。

值得關注的是,由於徵管便利,目前我國絕大部分消費税税目徵收環節都在生產環節。消費税下一步改革重點是徵收環節後移。

而在現有的消費税税目中,金銀首飾、鉑金首飾和鑽石及鑽石飾品在零售環節徵税;捲煙和超豪華小汽車在生產環節徵税外,分別在批發環節和零售環節加徵一道消費税。由於消費税收入主要來自煙、酒、成品油、小汽車四個税目,因此消費税徵收環節後移的關鍵在於這四個税目。

業內人士表示,目前煙酒油車徵收環節後移徵管可控,但沒有成熟的政府間收入分成方案,因此沒有全部推開。徵收環節後移,必然會導致煙酒等生產地税收鋭減,如何穩妥推進是關鍵。消費税徵收環節後移的關鍵在於做好徵管可控前提下,解決好地方收入劃分問題。

專家表示,消費税在生產環節徵税,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生產企業的負擔,不利於鼓勵生產經營積極性,且部分企業通過多種手段來偷税漏税。而徵收環節後移至零售批發環節,可以一定程度上減輕生產企業負擔,更好地發揮消費税調節作用,增加財政收入,不過徵管難度也相應加大,而且對地方收入有影響,因此要穩妥推進。

增量收入穩步下劃地方

前不久,財政部相關負責人在國新辦發佈會上表示,下一步,將完善地方税税制,合理配置地方税權,理順税費關係。按照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方案,後移消費税徵收環節並穩步下劃地方,結合消費税立法統籌研究推進改革。

事實上,隨着2016年營業税改增值税全面推開,營業税被廢止,地方失去營業税這一主體税種。為了彌補地方減收,增值税中央與地方分享比例從此前75:25調整為50:50。而健全地方税體系也成為財税改革下一步關鍵。同時,為了拓寬地方收入,消費税徵收環節後移改革調整的存量部分核定基數,由地方上解中央,增量部分原則上將歸屬地方,確保中央與地方既有財力格局穩定。

專家認為,近期一系列減税降費政策深入落實,在大大減輕企業和個人税收負擔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出現了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增長承受壓力的狀況,將消費税收入劃歸地方有利於補充地方税源,完善地方税體系。

廈門大學經濟學院財政系教授謝貞發建議,由於消費税收入增長波動幅度大,且各省份差異也較大,因此,在消費税下劃地方時須謹慎選擇基數年份,以保證中央與各省份的財力平穩過渡。基數確定後,建議將之作為各地固定上解中央的數額,並切斷其與各地消費税收入增長的關聯。另外,對於該改革對地方財力的綜合影響及改革後消費税收入在地區間的不均衡分佈問題,應通過完善均衡性轉移支付制度來緩解改革對各地區財政收入的衝擊。

消費税改革再提速

作為“十四五”時期税制改革的一場重頭戲,消費税改革正在加快腳步。“十四五”規劃綱要提出,“調整優化消費税徵收範圍和税率,推進徵收環節後移並穩步下劃地方”。不久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調研組赴廣東省就完善現代税收制度、健全地方税和直接税體系等開展了專題調研。

在健全地方税、直接税體系,適當提高直接税比重的税制改革大背景下,本輪消費税改革的方向已基本敲定:調整徵收範圍和税率、徵收環節後移、税收收入穩步下劃地方、統籌考慮消費税立法。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蔣震表示,消費税改革是在現代税收制度改革的大框架下進行全局謀劃的,也是為了適應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需要。當前,我國經濟進入新的發展階段,結合地方税體系的完善,用消費税改革來激發地方的積極性,是一個很好的抓手。此外,消費税改革也可以更好地實現對消費行為的引導,優化消費結構。

在蔣震看來,消費税改革不能一刀切。“徵收的範圍不同,應税消費品不同,對税收收入帶來的影響也不一樣。在後移環節中不能一刀切,要注意輕重緩急,優先推進條件具備的,慢慢推向全局。”

專家表示,消費税改革的基本目標在於確保中央與地方既有財力格局穩定。未來,消費税要在調節中央與地方收入分配、降低地方財政風險、引導地方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發揮更大的積極作用。同時,徵收環節後移等改革有一定的持續性,要以立法的方式鞏固前期改革成果,提升相關消費税政策的權威性,使之更好地發揮税收的經濟調節作用。落實税收法定原則是税制改革的基本方向。結合消費税立法統籌研究推進改革,不斷推動其他具備條件的品目實施改革試點也是下一步要落實的目標。(依琰)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2184 字。

轉載請註明: 消費税改革提速 後移徵税環節成重頭戲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