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泰凌醫藥(01011)發佈公告,黎少娟因工作調動辭任公司的公司秘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05條項下公司的授權代表及上市規則第19.05(2)條及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項下代表公司於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代理人(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0年10月23日起生效。
彭永康已獲委任為公司的公司秘書、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以接替黎少娟,自2020年10月23日起生效。
智通財經APP訊,泰凌醫藥(01011)發佈公告,黎少娟因工作調動辭任公司的公司秘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05條項下公司的授權代表及上市規則第19.05(2)條及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項下代表公司於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代理人(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0年10月23日起生效。
彭永康已獲委任為公司的公司秘書、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以接替黎少娟,自2020年10月23日起生效。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211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