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終止上市後,股票的退市整理期會經過董事會決議通過並已公告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強制退市公司需要召開股東大會,對公司股票是否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進行表決。一般情況下,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中,上市公司的併購重組會受到限制。公司的併購重組行政許可申請將不再受理;已經受理的,應當終止審核。
在股票市場中,根據《退市整理期實施細則》規定,在上市公司的股票被交易所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後,會給予上市公司股票三十個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可以進行交易。進入退市整理期的股票,簡稱將被冠以“退”字的標識,股票價格的漲跌幅仍是10%。股票在三十個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滿後,上市公司股票將終止上市。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時間內,出現全天連續停牌的情況。那麼,股票的退市整理期會相應順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