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大行之後,中小銀行成為永續債發行的主力。今年以來,幾乎每個月都有銀行獲批發行永續債。
5月28日,浙江泰隆商業銀行發行25億元永續債,發行利率為4.4%,全場認購倍數1.8倍,共有19家機構參與投標,機構投資者包括銀行、券商和基金等。據悉,浙江泰隆商業銀行於2019年11月底獲批發行永續債,到成功發行用時約6個月。
《中國經營報》記者瞭解到,去年8月至今年6月2日,共有18家中小銀行獲批發行永續債,包括16家城商行、1家農商行和1家民營銀行,而成功發行永續債的銀行有13家,還有5家暫未完成發行。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大型銀行發行永續債所需時間普遍在2個月以內,而規模較小的銀行則往往耗時更長。
據瞭解,目前銀行發行永續債以銀行機構互持為主,隨着政策的調整,包括險資在內的其他機構投資銀行永續債標準將放寬,對銀行永續債的發行也將起到促進和完善作用。
發行迫切與難度並存
Wind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6月2日,共有18家中小銀行獲批發行永續債,13家銀行已完成發行。目前發行永續債的中小銀行中以城商行為主,今年4月深圳農商行發行25億元永續債,是首家農商行發行的永續債。繼農商行之後,5月民營銀行網商銀行獲准發行50億元永續債,開啓了民營銀行發行永續債之路。
記者梳理發現,上述中小銀行永續債發行額度較為分化,從20億元到200億元不等,目前發行量最大的為江蘇銀行,發行額度為200億元,其次為徽商銀行和杭州銀行,發行額度均為100億元。而湖州銀行和東莞銀行發行額度最少,均為20億元。
永續債發行熱的背後,是中小銀行對資本補充的渴望。新網銀行首席研究員、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特聘研究員董希淼認為:“對銀行而言,發行永續債的作用在於補充其他一級資本。對上市銀行來説,永續債可以增加其他一級資本,改變其他一級資本較少、二級資本較多等問題,進一步優化資本結構;對非上市銀行來説,永續債能夠拓寬資本補充來源,增加一級資本補充工具。永續債可緩解非上市中小銀行的資本壓力,有助於其迴歸本源,專注主業。”
隨着永續債在國有大行試點成功,興業研究策略分析師郭益忻對記者表示:“永續債將成為中小銀行補充一級資本的主要渠道。”
不過,記者也發現,中小銀行永續債從獲批到發行也需要一定的時間。比如,5月28日完成發行的浙江泰隆商業銀行,其獲批時間為2019年11月底。另一家在2019年11月中旬獲批發行40億元永續債的城商行,至今仍未完成發行。
中信證券分析師明明在研報中指出,從獲得銀保監會批文到正式發行的時間間隔來看,大型銀行發行永續債所需時間普遍在2個月以內,而規模較小的銀行則往往耗時更長,部分2019年已獲得批文的中小銀行甚至至今仍未發行,側面反映了發行難度。
在社科院金融法與金融監管研究基地特約研究員王剛看來,雖然中小銀行永續債發行進度明顯加快,但仍面臨一系列難題。“其一,投資准入限制嚴,投資主體類別較少。當前銀行發行永續債的投資主體主要為其他銀行的自營資金和銀行理財資金,非銀行投資主體中保險資金投資限制較嚴,社保基金、合格企業和高淨值個人投資者是否可以投資尚不明確。這既造成風險集中於銀行體系,也因資金供給有限使得中小銀行永續債發行成本偏高。其二,因永續債固有的無固定期限、償付順序較普通金融債靠後、取消派息不構成違約且包括減記條款等特點,加之品牌認可度不高、信用評級較低,中小銀行永續債發行成本較高。其三,銀行發行的永續債期限較長、估值難度大、投資主體範圍有限會導致流動性不足。”
此外,也有業內人士指出,中小銀行永續債對投資人而言風險將更高。“中小銀行服務的對象主要是中小微企業,很多小型銀行在發行永續債的時候明確披露支持小微企業,在疫情衝擊下也要關注銀行不良上升等風險。”華東某城商行管理人士指出
投資者範圍待擴充
根據央行2019年第四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顯示,在投資者方面,銀行永續債的投資者包含保險公司、銀行理財、保險資管,以各類型資管機構為主。
某城商行管理人士表示,該行發行的永續債認購者中包括國有大行、股份制銀行、城商行、農商行以及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其中保險公司認購比例最高。
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銀行永續債的主要認購者仍為銀行互持。國盛證券分析師楊業偉在研報中認為,可以從同屬銀行次級債務的二級資本債投資者結構來推測。截至2020年3月,商業銀行持有二級資本債5254.6億元,佔比26.3%,廣義基金持有二級資本債13631.5億元,佔比 68.1%,但廣義基金中5690.5億元為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持有,銀行與理財產品合計持有二級資本債10945.1億元,佔比54.7%。銀行永續債較二級資本債流動性更差,在發行利率吸引力一般的情況下,可以推測銀行永續債互持現象更為普遍。
因為銀行互持情況較多,也有業內人士認為,應擴大投資者範圍,以分散銀行系統內部風險,表現之一就是關於放寬險資投資標準的呼聲。5月27日,銀保監會發布的《關於保險資金投資銀行資本補充債券有關事項的通知》,放寬了保險資金投資的資本補充債券發行人條件。
王剛表示:“從保險資金運用安全性角度考慮,對銀行永續債投資設置一定的資本充足率、信用評級等級等門檻是合理的,但過嚴的規模限制既使絕大多數中小銀行永續債無法獲得保險資金投資,也嚴重限制了保險資金投資長久期、高票息資產的機會。”
另外,隨着銀行永續債投資範圍的拓展以及發行銀行數量的增加,從投資者角度而言也要做好風險匹配工作。
郭益忻表示:“從投資者角度看,永續債市場將延續目前的分化態勢,即‘低風險低收益’品種和‘高風險高收益’品種並存。具體將視投資者的資金屬性、風險偏好而定。 對於風險偏好相對較低的資金,現階段仍然應主要聚焦在國有大行、股份行、大型城農商,信用風險可控,淨值相對穩定。其中,2019年發行的票息相對較高。對於風險偏好較高、成本較高的資金,中低評級城農商的永續債可作為高收益資產拓展的方向。但對於上述主體,投資也需要更加謹慎,重點應當關注銀行的資產質量、資本和股東狀況,資本狀況尤其關注核心資本的厚度以及增資擴股、定增、IPO等方面的進展,在充分保護前提下介入會更安全,保護程度也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