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銀行齊發公告!這類存款業務清零
2020年12月14日,
工、農、中、建、交、郵儲
六家國有大型商業銀行
同步發佈公告,
宣佈了一件大事!
自2021年1月1日起,
提前支取可靠檔計息的個人大額存單、
定期存款等產品,
計息方式由靠檔計息調整為
按活期存款掛牌利率計息。
六大行齊叫停“靠檔計息”
其中工商銀行公告稱,自2021年1月1日起,對於提前支取靠檔計息的個人大額存單、節節高、擁軍寶和工行定存產品,調整提前支取時適用的計息規則。如在調整日(含)後提前支取,將按照支取日工行人民幣活期存款掛牌利率計息;如在調整日(不含)前提前支取,仍按照原方式計息;如未提前支取,利息不受影響。
如您持有上述產品至到期日,仍按原產品到期利率計息;如您在產品到期前有用款需求,在2021年1月1日(不含)之前提前支取的,仍按照原產品靠檔計息規則計息,在2021年1月1日及之後提前支取的,支取金額均按照支取日我行人民幣活期存款掛牌利率計息。上述產品其他功能維持不變。
“靠檔計息”產品是指定期存款在提前支取時不按照活期利率計息,而是按照實際存入時間最近的一檔存款利率計息,剩餘部分按照活期計息。該類產品既可享受活期產品的流動性,又能享受定期產品的高收益,因而備受儲户青睞。
例如,客户存的三年期定期存款,只存了一年就要提前支取,可以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結算,而不是政策規定的活期利率。
一般來説,定期存款採用的計息方式是到期一次性付息,如果有客户在定期未到期時想要提前支取,則計息方式會直接按活期計算,所以提前支取會損失掉一定的利息收入。而按照“靠檔計息”方式,假設客户一筆定期存款存期為3年,若在第2年第4個月提前支取,則支取的利息可以按照滿2年零3個月這一檔期兑付定期利息,剩餘期限則按照活期計息。
靠檔計息產品一度是中小銀行的攬儲利器,但在業內一直飽受爭議,因其違反了《儲蓄管理條例》中的有關規定。據第一財經報道,2019年12月,監管通過窗口指導的方式,要求銀行在全國範圍內立即停止辦理關於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檔計息的相關業務,並逐步壓縮該類業務存量,從政策傳達之日起到2020年底為過渡期,在過渡期結束後,該類產品餘額為零。
《儲蓄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未到期的定期儲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餘部分到期時按存單開户日掛牌公告的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
今年3月,央行曾下發《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對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檔計息等不規範存款“創新”產品作出整改要求,此類產品也正式進入了清退階段。
在監管多次指導下,目前市面上已難覓靠檔計息類產品的蹤跡,存量產品的處置也正在推進中。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8月末,不規範的活期存款創新產品較基準日(自律約定生效日,2019年5月17日)壓降75%,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檔計息產品較基準日(自律約定生效日,2019年12月17日)壓降38%,均已超過壓降計劃,壓降效果顯著。
監製:段曉明
統籌:王雪雲
編輯:韓瀟
審讀:張薷心
來源:中國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