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於8月底發佈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及配套規則,將於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更好適應銷售新規,基金公司正通過開展內部培訓、梳理銷售流程等方式對相關業務領域進行調整。基金行業人士認為,新規有望從持牌准入要求、尾隨佣金統一上限等多方面重塑基金銷售格局,基金公司有望基於自身優勢實現差異化發展。
內外聯動
華南某公募基金公司相關人士對記者表示,自8月底新規出台以來,該公司內部就已在着手準備工作了。主要是對新規內容進行細緻瞭解,尤其是對新的提法給予重點解讀。在內部消化後,再根據當前的存量業務規模,及時和相關渠道方進行業務調整,如代銷協議是否需要重籤,某些渠道的業務合作是否需要更換等等。
同時,創金合信基金副總經理黃越岷對記者表示,近期該公司針對新規進行了相關的學習和研究,認真理解法規精神的同時,也梳理調整了內部銷售制度流程,同時加強與代銷機構之間的溝通,並開展相應協同事務。
此外,深圳某公募基金公司相關人士透露,該公司近期接受了針對新規的銷售培訓,同時也聘請了外部律師進行專題培訓。這些培訓會對新規的重點做特別解讀,公司會根據這些新規要求和深入解讀,進一步做好內外部溝通。
某中小型基金公司相關人士説:“我們在緊密聯繫渠道方,會根據他們的需求來調整服務的內容和形式。比如,以前的渠道培訓更多是基金公司渠道或投研人員在做,未來有可能會增加外部知名投資人培訓等,加強渠道服務。同時,接下來也會在運營人員、渠道人員上要加大投入,努力覆蓋到更多銀行網點。”
在渠道動態方面,某第三方基金銷售機構相關人士對記者表示,該平台與基金公司的合作主要在於賬户層面的服務,新規對保有量較大的頭部平台會產生較大影響。他們目前的業務體量不是很大,為適應新規實施所做的業態調整,目前來看並不是太多。
重塑格局
諾亞正行總經理章嘉玉對記者表示,新規對獨立基金銷售公司的經營資質和門檻給予了嚴格把關,也對業內個別存在的利用獨立基金銷售牌照進行不合規從業的行為持續給予關注。對合法合規的獨立基金銷售機構而言,新規的實施,應該是一個市場亂象逐步得以治理、形成更好從業環境的新起點。
以尾隨佣金為例,新規提出“五三”要求,即對於向個人投資者銷售所形成的保有量,客户維護費佔基金管理費的約定比率不得超過50%;對於向非個人投資者銷售所形成的保有量,客户維護費佔基金管理費的約定比率不得超過30%。
黃越岷指出,尾傭較高的代銷渠道會受到較多的短期利潤衝擊,但對基金公司影響有限。新規落地之後,預計銷售機構考核重點會更着眼於如何更好地與基金公司一起為客户提供保值增值服務,將客户財富的長期增長與考核機制掛鈎。以後基金公司在渠道服務上的競爭點,將向特色化產品和特色化服務轉移。
看懂經濟研究院高級研究員周正國對記者表示,在公募基金的產銷環節中,基金公司面對強勢渠道機構時,整體話語權並不大,這給他們的經營帶來一定壓力。新規對尾隨佣金做出約束,對基金公司(尤其是規模小的基金公司)而言是利好。同時,新規實施後,渠道機構基於佣金激勵推薦產品的動力有所下降,為投資者推薦的產品會更具針對性。從長遠看,這有利於促進投資者教育並加大專業理財師的培養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