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朱寧
1月29日,五糧液(000858)發佈公告稱,第五屆董事會第一百次會議,以通訊和傳閲方式於2022年1月27日完成議案審議,應參與審議表決董事10人,實際參與審議表決董事10人。審議通過了《關於購買央視傳播資源的議案》、《關於啓動公司制麴車間擴能改造項目的議案》。對第五屆董事會連續100次會議,網上有股民公開質疑五糧液董事會任期過長問題。
2月7日,截止收盤,五糧液報跌1.39%,收盤價195.62元每股。
第五屆董事會嚴重超期
根據歷史公告,五糧液第五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於2014年7月14日以書面和通訊方式發出會議通知,會議於2014年7月18日(星期五)在公司辦公大樓四樓會議室召開,應到董事7人,實際到會董事7人,會議由劉中國主持,公司監事及全體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選舉劉中國為董事長,任期為三年。按照公告稱,聘任四個專業委員會成員,任期均為三年,與本屆董事會任期一致。
上市公司正常董事會監事會管理層每三年一屆,如此,五糧液第五屆董事會正常到期應該為2017年7月17日,但是時至今日,五糧液依舊沒有進行換屆選舉,已經超期五年。
記者就五糧液董監事會超期問題採訪了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郭鵬劍律師,其表示,《公司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務。
郭鵬劍説到:“公司法中並未強制要求公司應當在什麼期限內完成董事改選,司法實踐中法院一般也不會對公司是否怠於進行董事改選進行審查。因此,公司可通過章程中明確約定改選期限;同時,公司也不可隨意解除董事職務,公司的董事任免決定應當形成合法有效的任免決議後方可解除董事職務,但作為上市公司來講也應當及時披露該信息”。
五糧液屢次涉及信息披露問題
去年1月4日晚間,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交所“1號”關注函,要求説明五糧液集團的經營業績與公司經營業績的關聯程度。
關注函披露,近日有多家媒體報道稱,2020年12月18日在宜賓舉行的“五糧液第二十四屆 1218 共商共建共享大會”透露,持有上市公司 20.40% 股份的四川省宜賓五糧液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五糧液集團”) 2020 年 1-11 月收入突破 1100 億元、收入與利潤均實現兩位數的增長。
關注函要求五糧液結合歷年營收、淨利潤佔五糧液集團營收、淨利潤的比重情況以及五糧液集團對上市公司投資收益的會計處理方法等,説明五糧液集團的經營業績與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關聯程度,在此基礎上説明上述會議所透露信息是否屬於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此外,關注函還要求五糧液結合公司信披內部控制制度及程序、內幕信息管理相關要求等,説明公司向五糧液集團提供相關財務數據須履行的程序及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情況。並核查説明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內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泄露內幕信息或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交易的情形,並進一步説明公司為保證內幕信息安全所採取的有效措施。
2019年9月7日下午,網上有消息稱,據知情人處透露,現年64歲的五糧液集團總經理、五糧液股份董事長劉中國或於近日正式退休,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委書記、臨港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曾從欽將正式接棒劉中國,擔任五糧液集團公司總經理。
令人值得注意的是,五糧液股份公司的公告直到當日晚間才公開披露其董事長變動的信息。從9月6日上午直到A股市場下午收盤,五糧液股份公司並未發佈任何澄清公告及其他臨時處理措施。五糧液董事長傳聞發酵一整天,但五糧液股份公司晚間才發佈公告公開披露其董事長變動的信息, 從上午A股市場下午收盤,五糧液股份公司並未發佈任何澄清公告,也未採取任何其他臨時處理措施。
彼時,就有投資者質疑五糧液是否涉嫌信披違規(信披不及時)和上午散播傳言的人士是否涉嫌內幕信息泄露?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條,上市公司的董事變動屬於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説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
同時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六條,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公司網站及其他媒體發佈信息的時間不得先於指定媒體,不得以新聞發佈或者答記者問等任何形式代替應當履行的報告、公告義務,不得以定期報告形式代替應當履行的臨時報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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