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眼科醫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董事減持計劃時間過半未減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光正眼科醫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1年6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了《關於公司董事減持的預披露公告》(公告編號:2021-065),持有本公司股份35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0678%)的公司非獨立董事王建民先生擬在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以集中競價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不超過80,000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0.0155%。

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次減持計劃實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東減持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減持計劃時間已過半,王建民先生未減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相關風險提示

1.王建民先生將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情況等情形決定是否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本次減持計劃存在減持時間、減持價格的不確定性,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披露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進展情況。本次股份減持計劃已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了預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情況與此前已披露的減持計劃一致。

2.在股份減持計劃實施期間,王建民先生將嚴格遵守《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3.王建民先生不屬於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也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持續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建民先生的股份減持計劃尚未實施完畢,在減持計劃實施期間,王建民先生將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並注意投資風險。

三、備查文件

1.王建民先生出具的《關於減持公司股份計劃進展情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醫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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