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從去年7月1日啓動實施,截至今年7月底已覆蓋外賣騎手和網約車司機等新就業羣體615萬人。從2019年12月份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提出“啓動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到2021年12月份,人社部等10部門印發《關於開展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工作的通知》並於去年7月份正式啓動職業傷害保障試點,作為國家重點關注並投入不少資源予以推動的重點領域,新就業形態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
職業傷害保障試點,標誌着中國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權益保障邁上新台階,也表明中國在傳統社保體系之外探索新路徑、新做法來解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面臨的急迫問題。所謂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職業傷害保險,是在中國現行工傷保險制度的基本框架內納入新就業形態從業者,保持相關待遇水平基本一致並根據這類從業者特殊需求設計相應的按單繳費方式的一種保險模式,既承接了現有框架的穩定性,也適應了新就業形態的特點。這類保險的覆蓋對象,是工作條件中存在意外風險的户外新就業形態從業者,主要包括外賣騎手、即時配送人員、網約車以及市內貨運司機等。
為何要設立這一試點?原因在於,中國現行工傷保險制度是以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為前提,導致勞動關係尚不明確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難以獲得工傷保險覆蓋。比如,在過往勞動爭議案件的判決結果中,有近四成外賣騎手不被支持勞動關係的認定請求。因此,需要跳出傳統工傷保險的機制構建,用創新的手段解決。此次試點既為解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職業傷害問題提供了辦法,也可以成為未來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其他勞動權益保障的借鑑。
一方面,在覆蓋範圍上,試點劃定了特定新就業形態類別。在這些類別下,可以實現對所有從業者的覆蓋,總參總保、每單必保、每人必保。外賣騎手、即時配送人員、網約車和市內貨運司機等新就業形態的主要風險是交通風險,特別是前兩類的交通風險更高。而從事室內工作、線上工作的網絡營銷師等職業傷害風險相對較低,因此可以不將其納入參保範圍,以減輕企業和勞動者負擔。
另一方面,還有助於打破信息屬地化管理,在全國範圍內建設統一的信息系統。與傳統工傷保險屬地化管理不同,由於平台企業一般在全國範圍開展業務經營,因此對接全國統一的信息系統可以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同時,職業傷害保障推動了政府不同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可以大幅度減少企業信息與數據歸集的壓力。
此外,職業傷害保障可按單結算。新就業形態職業傷害保險設計了以每個訂單作為繳費單位的參保繳費方式。這意味着這類勞動者勞動權益保障責任可進行分解,由過去的月度繳納方式轉化為更貼近新就業形態運行實際的按單結算方式。
也應注意到,職業傷害保險是傷害發生後的補償機制,本身並不能阻止職業傷害的發生,而只是在傷害發生後對勞動者做出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因此,加強勞動者職業安全保護,依然需要平台企業加強對勞動者的安全培訓和教育,需要政府部門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儘可能降低職業風險發生的概率。勞動者自身更應該提高安全意識,避免危險發生。
文/張成剛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