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4日電(記者申鋮)記者24日從財政部瞭解到,為支持國家商品儲備,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日前發佈公告稱,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延續執行部分商品儲備税收優惠政策。
公告明確,對商品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屬庫資金賬簿免徵印花税;對其承擔商品儲備業務過程中書立的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税,對合同其他各方當事人應繳納的印花税照章徵收。對商品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屬庫自用的承擔商品儲備業務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
公告稱,2022年1月1日以後已繳上述應予免税的款項,從企業應納的相應税款中抵扣或者予以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