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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行停止“靠檔計息”倒計時 部分銀行正推進存量產品處置

由 郎文芬 發佈於 財經

  本報記者 彭 妍

  近日,國有大行開始集體對存量靠檔計息存款產品啓動調整。六大國有銀行在各自官網相繼發佈公告稱,自2021年1月1日起,提前支取靠檔計息的個人大額存單、定期存款等產品,計息方式由“靠檔計息”調整為“按活期存款掛牌利率計息”。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六大行從發佈公告到規則生效的2021年1月1日,滿打滿算提前告知天數僅有18天。此次調整對持有相關產品的投資者將有怎樣的影響?投資者又該如何進行應對?對此,《證券日報》記者近日走訪了部分國有大行營業網點發現,銀行網點工作人員並沒有主動告知這項規定,除非儲户有存款的需求。

  從記者走訪銀行網點的情況來看,大部分銀行早已停止銷售靠檔計息類的存款產品,對於存量產品的處置,各大銀行也正在推進中。儘管中小銀行未接到監管通知,但是部分股份制行已經開始調整“靠檔計息”類產品計息規則。

  零售金融專家蘇筱芮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靠檔計息規則不能“一改了之”。與新型互聯網銀行不同,老年人是六大行的重要客羣,如何對包括老年人在內的廣大人民羣眾充分履行告知義務,保證在數字普惠金融的道路上“一個都不落下”,如何面對可能到來的金融糾紛甚至訴訟風險,仍存有諸多挑戰。

  六大行調整“靠檔計息”

  12月14日,工農中建交郵六大國有行同步在各自官網上發佈了以“關於調整部分人民幣定期存款產品服務內容”為主題的公告。公告指出,根據央行關於存款利率和計結息管理的有關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對於“提前支取、靠檔計息”的存款類產品,調整提前支取時適用的計息規則。“如您在調整日(含)後提前支取,將按照支取日我行人民幣活期存款掛牌利率計息;如在調整日(不含)前提前支取,仍按照原方式計息;如不提前支取,利息不受影響”。

  儘管靠檔計息類產品有助於客户獲取更多收益,但由於這類產品的推出也增加了銀行的資金成本,進而監管“出手”規範。

  據瞭解,去年12月份,央行組織利率自律機制發出自律倡議,約定各銀行立即停止新辦並逐步壓降存量不規範的存款創新產品,同時將各金融機構壓降計劃的執行情況納入MPA和合格審慎評估考核。

  今年3月份,央行又下發《關於加強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存款類金融機構嚴格執行存款利率和計結息管理有關規定,整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檔計息等不規範存款創新產品。

  在監管多次出手規範後,各大商業銀行包括國有大行、股份行、城商行及民營銀行“靠檔計息類”存款產品逐步退出市場。據瞭解,目前市面上已難覓靠檔計息類產品的蹤跡,與此同時,今年下半年,各家銀行開始轉向存量產品,將靠檔計息存款產品的計息規則作出調整。

  《證券日報》記者注意到,在第三方互聯網平台端,民營銀行發行的“智能存款”產品,早也被監管部門叫停。在靠檔計息類產品下架以後,有不少中小銀行用“按月付息”、“分期付息”類產品作為對靠檔計息產品的一種替代,但是記者發現,目前該類型的產品大部分已經銷聲匿跡。

  “在此次公佈調整計息以前,銀行早已暫停“靠檔計息類”產品發售。明年的1月1日以後提前支取全部都按活期利率計息,存量產品到期後也會予以解除。”某國有大行支行員工表示。

  談及此次六大行集體叫停舉動,蘇筱芮表示,商業銀行的流動性恐不樂觀,“長痛不如短痛”,於是對存量“動刀子”,先從大行開始,各行需按照自己的情況具體把握是否要跟進。對於一些企圖留住客户的中小銀行來説,如果沒有強制要求,他們是不大願意主動驅趕存量的,而且中小銀行在資本補充的渠道上顯著不如大行,對存款的依賴性更強。

  銀行告知義務有待加強

  對於六大行此次集體調整“靠檔計息”類產品計息規則,此次調整會對相關產品的投資者產生怎樣的影響?投資者該如何應對?這也是儲户們普遍關心的話題。

  據瞭解,此次六大行從發佈公告到規則生效的2021年1月1日,滿打滿算提前告知天數18天。在“數字鴻溝”依舊存在的當下,如果有儲户在2021年元旦期間去銀行網點提前支取靠檔計息產品,發現變成活期,該如何解釋?這是擺在銀行面前的現實問題。

  從《證券日報》記者走訪網點的情況來看,銀行網點工作人員並沒有主動告知這項規定,除非儲户有存款的需求。

  當記者問及近期是否有投資者因為新規而選擇提前支取時,多數國有大行的相關工作人員均表示“目前沒有。”並且補充稱,“這一規定剛出,很多人並不知道,由於客户羣體太多,我們不可能一一告知,除非儲户有存款的需求,我們才會主動告知這項規定。”

  據蘇筱芮觀察,目前信用卡領域的45天提前告知義務履行得比較出色,然而此次六大行從發佈公告到規則生效的2021年1月1日,僅有18天的時間,這與信用卡45天的時限相去甚遠。

  對於持有相關存款產品的投資者而言,未來該怎麼辦?無疑面臨兩種選擇,一是持有至產品到期,二是在新規生效前取出來。

  從記者走訪情況來看,多數銀行理財經理表示:“從儲户成本收益考慮,建議大家滿期支取。而且利率一直處於下行的趨勢,提前支取的必要不大。如有短期資金需求建議及時取出,避免利息損失,尤其是購買期限較長的產品。”

  《證券日報》記者算了一筆賬,若有儲户辦理一筆3年期限的20萬元大額存單利率是4.125%;當存滿2年後需要提前支取,這時銀行就按2年期限的大額存單利率3.15%來支付利息,即(20萬元×3.15%)×2年=12600元;如果不是“靠檔計息”定期存款,那麼提前支取就按0.3%的活期存款利率來計息利息,為(20萬元×0.3%)×2年=1200元。如此,就會損失11400元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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