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肖瑋 楊卉)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12月24日發佈消息,為確保民航價格改革順利推進,提升綜合監管能力,優化民航業營商環境,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民航局聯合印發的《關於建立民航價格監管合作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市場監管部門和民航行業主管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法在監管職責、執法協作、信用評價和聯合懲戒等八個方面密切合作,對民航價格領域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大監管力度,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航空運輸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具體來看,《通知》強調,要加強民航價格政策制定和價格監管執法之間的銜接聯動,健全違法線索移交和信息共享機制,建立重大案件聯合公開曝光機制,增強協同監管權威性和有效性。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和民航行業主管部門之間要建立民航價格監管合作機制,強化區域內監管合作。民航企事業單位或行業協會等相關法人組織要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其實,早在今年11月底,民航局就宣佈,自12月1日起,放開3家以上(含3家)航空運輸企業參與經營的國內航線的旅客運輸價格(以下簡稱國內運價)。彼時就有專家表示,目前國內不少航線由3家及以上航企共同運營,這也意味着航企將掌握更大定價話語權。而新措施生效後,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國內航線數量將大幅增加,能滿足不同需求的消費者,航企還可藉助價格調節引導乘客錯峯出行,但也應出台新的措施加強監管。在業內看來,隨着未來民航價格市場化改革的不斷推進,相關的監管機制也將不斷得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