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受華夏幸福債務危機拖累,招商銀行和大業信託分別就一隻信託產品出現實質性違約一事予以回應。
招商銀行證實代銷大業信託信託產品違約,並表示將督促其妥善解決信託利益分配等問題。大業信託當日公告稱,根據本信託計劃受益人大會第一次會議投票表決結果,該公司已代表本信託計劃加入華夏幸福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下稱債委會)。截至公告日,債委會尚未公佈華夏幸福整體風險化解方案。
上述信託產品系大業信託-君睿15號(九通基業)項目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下稱“君睿15號”),於2021年8月16日到期,規模為5億元。
以債委會節奏為主推進
招商銀行有關負責人昨日向上海證券報記者表示,華夏幸福出現債務危機以來,為保護客户利益,招行作為代銷機構,與產品主動管理方大業信託保持高頻溝通,敦促其做好風險化解工作,要求其尊重受益人意見,召開受益人大會就是否加入債委會進行表決,爭取優先處置方案,最大限度維護客户利益。
大業信託表示,一切以債委會的節奏為主在推進,公司已經盡到受託人職責,後續如果有進展,會第一時間進行信息披露。
如此來看,上述信託產品兑付問題的後續解決,尚待華夏幸福的債務解決方案。
據悉,“君睿15號”成立於2020年8月14日,為一年期集合信託產品,主要為華夏幸福間接全資子公司九通基業投資有限公司(下稱“九通投資”)提供資金。
招商銀行公告證實,上述信託計劃的產品發行方及主動管理人為大業信託。該信託計劃信託資金用於向九通投資提供融資人民幣5億元。為擔保九通投資支付義務的履行,華夏幸福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同時,該信託計劃已於2021年8月16日到期。根據大業信託2021年8月16日出具的《大業信託·君睿15號(九通基業)項目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臨時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期,大業信託仍未收到融資方應支付的款項,保證人亦未履行保證責任。
據悉,今年3月下旬,大業信託利用自有資金墊付了“君睿15號”應支付給投資者的一季度利息。據大業信託官網披露,自成立以來,該信託計劃共分配3次收益,最後1次是在今年3月24日。
代銷信託為招行的非息收入作出的貢獻不小。根據招行2021年半年度報告,該行代理信託計劃收入45.28億元,同比增長23.85%,主要是高淨值客羣經營的進一步深化,疊加較好市場行情帶動浮動收益類產品業績快速增長。
違約日受益人“火速”投票
一方是信託產品發行方,一方是代銷機構,當產品出現實質性違約時,該由誰來擔責?
上海董道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琰煒説,主要看賣方機構在向投資者推介、銷售信託理財產品時,是否履行“瞭解客户、瞭解產品、將適當的產品銷售(或者提供)給適合的金融消費者”等適當性義務,以確保投資者在充分了解相關信託產品、投資活動的性質及風險的基礎上作出自主決定,並承受由此產生的收益和風險。“如果信託產品發行人、銷售者未盡前述適當性義務,導致投資者在購買信託產品過程中遭受損失,投資者既可以請求信託產品的發行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信託產品的銷售方承擔賠償責任。”
從公開信息來看,上述信託產品也有蹊蹺之處——“君睿15號”8月16日到期,截至招行公告日,大業信託仍未收到融資方應支付的款項,保證人亦未履行保證責任;同日,大業信託稱,依據該信託計劃受益人的投票表決結果,已經代表該信託計劃受益人加入了債委會。
簡而言之,信託產品違約日該信託計劃受益人已開完大會完成投票。
“通常而言,如果信託公司項目很早出現問題或者風險,一般會先發臨時信息披露公告,告訴委託人目前情況。此後,信託公司再先行處理,跟融資方協商,這會是一個較長的交涉溝通過程,要先形成一個完善的解決辦法。”一家信託公司的知情人士説,通常項目出現違約,信託公司一般會先告訴委託人現在的情況,並表示會持續關注,首先會申請延期兑付,延期後問題仍未解決,再作進一步處理。
“一般不可能剛違約就立即召開信託計劃受益人大會。”該知情人士説。
記者 魏倩 編輯 陳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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