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5年後,銀保監會又出手了。這次,保險短視頻同樣要遵守這個《辦法》。
2015年,在互聯網行業呈現加速發展態勢時,原保監會發布了《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五年之後,為進一步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提升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和社會民生的水平,銀保監會研究起草了《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
據銀保監會官方網站披露,《辦法》共5章83條,包括總則、基本業務規則、特別業務規則、監督管理和附則等。
小編梳理後發現,五年前監管部門發佈的《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明確了互聯網保險業務、保險機構、自營網絡平台、第三方網絡平台等概念的界定,規範行業競爭。而此次發佈的辦法則進一步明確了保險機構主體特點、經營要求,規範了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等。
拼爹賣保險?NO,自己持證上崗才行
《辦法》中最核心最基礎的重點就是——沒有保險相關牌照,啥也不是。
明確互聯網保險業務應由依法設立的保險機構開展,其他機構和個人不得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
保險機構分支機構以及與保險機構具有股權、人員等關聯關係的非保險機構設立的網絡平台,不屬於自營網絡平台,不得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
非持牌機構不得提供保險產品諮詢服務,不得比較保險產品、試算保費、報價比價,不得為投保人設計投保方案,不得代辦投保手續,不得代收保費等。
銀保監會中介部相關負責人接受中國財富採訪時表示,從內涵上《辦法》對保險機構自營平台作出了明確的定義,從外延上排除了一些分支機構、分公司設立的平台消費保險的資格。“保險機構總公司設立的網絡銷售平台才是自營網絡平台。”
上述負責人表示,有些以子公司、兄弟公司或險企100%控股的科技企業為名的機構都不屬於自營平台。
此外,針對《辦法》中提到的“非持牌機構不得提供保險產品諮詢服務,不得比較保險產品、試算保費、報價比價,不得為投保人設計投保方案,不得代辦投保手續,不得代收保費等。”這一規定,業內人士指出,此前部分具有銷售性質的保險科技公司就存在沒有保險從業牌照的情況下在一些社交媒體上從事保險諮詢等活動,此次《辦法》明確了非持牌機構禁止行為,為互聯網保險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朋友圈發廣告?監管發話了
今年以來,保險從業人士因存在在朋友圈等社交媒體上虛假宣傳、誇大保險責任等多次被銀保監會開罰單。而此次《辦法》也對互聯網營銷宣傳作出明確規定。
圖片來源:小編的朋友圈
總結起來,保險機構負責統一製作營銷內容,具有從業資格的從業人員負責分發,這不僅能給消費者們提供清晰準確、通俗易懂的內容,也讓保險機構承擔了合規主體責任。
此外,我們還應該注意,在社交媒體上看到保險廣告還要注意是否“在營銷宣傳頁面顯著位置標明所屬保險機構全稱、個人姓名、證件照片及執業證編號等信息。”這些都是《辦法》中明確規定的。而對於此前業界頗有爭議的保險直播、短視頻等,銀保監會中介部相關負責人接受中國財富採訪時表示,保險從業者在相關平台上發佈短視頻、進行保險直播同樣要遵循《辦法》中的規定。“例如,相關從業者在短視頻平台上發佈保險營銷內容,短視頻平台本身不需要持牌,但發佈個人及機構需要持牌且遵守相關規定。”
時隔5年,監管部門為啥再次升級監管?
時隔五年,監管部門為啥再次升級互聯網保險的監管?
背景是互聯網保險發展勢頭猛烈,互聯網科技企業挺進保險銷售的腳步加快。中國保險協會披露,2020年上半年,互聯網人身保險的業務模式仍然以與第三方平台(渠道)合作為主,保險公司自營平台(官網)為輔。9月16日,胡潤研究院所發佈《2020中國互聯網保險中介服務平台Top10》榜單,騰訊旗下保險代理平台微保位列榜首,阿里的螞蟻集團旗下螞蟻保險位列第二,輕鬆籌公司的輕鬆保嚴選位居第三,各大互聯網巨頭平台佔據了這份榜單近九成。
圖片來源:胡潤研究院
銷量大了,伴隨而來的就是保險投訴量大大提升。公開的數據顯示,2019年,監管部門接到互聯網保險消費投訴共1.99萬件,同比增長88.59%,是2016年投訴量的7倍。銷售誤導和變相強制搭售等問題突出,侵害了消費者權益。
互聯網保險多元化的蓬勃發展業態,已經開始對整個保險行業產生影響,升級監管是為了更好地發展。
業內人士表示,互聯網保險產業當前正在經歷着與在線支付產業相同的道路,在不斷的發展之中完善各項規則和標準,建立起統一的行業標準,這不僅能夠保障整個行業的穩步發展,同時也能幫助其加速互聯網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