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受權發佈)關於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

  三是對外開放平台建設穩步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法以及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頒佈實施,對部分進口商品實施“零關税”政策,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鼓勵類產業目錄和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措施出台實施。推進西部陸海新通道主通道建設,打造北部灣國際門户港,通道沿線與東盟的開放合作持續深化實化。北京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建設紮實推進,新增4個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

  四是參與全球經濟治理邁出新步伐。堅定維護以世界貿易組織(WTO)為核心的多邊貿易體制,在二十國集團(G20)、亞太經合組織(APEC)、金磚國家等多邊場合提出中國方案。推動《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正式生效,申請加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數字經濟夥伴關係協定》(DEPA)。中柬(埔寨)自貿協定正式生效實施。中韓自貿協定第二階段談判、中新(加坡)自貿協定升級後續談判等有序推進。

  (九)紮實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全面綠色轉型步伐穩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污染防治成果鞏固拓展,做好碳達峯碳中和工作,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一是生態安全屏障逐步築牢。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紮實推進,國有林場和重點國有林區改革取得積極成效,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生態保護和修復等重大工程建設規劃加快編制,天然林保護與營造林、退化草原修復、水土流失治理、荒漠化治理、濕地保護等重點任務有序落實,全國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積6.2萬平方公里,新增國土綠化面積超1億畝。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加快建立。福建、江西、貴州、海南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取得新進展。生態保護補償體制機制更加健全。進一步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成功舉辦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第一階段會議。

  二是碳達峯碳中和工作有序推進。出台實施《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峯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和《2030年前碳達峯行動方案》,加快構建碳達峯碳中和“1+N”政策體系。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大力推動產業綠色轉型和能源結構調整,以甘肅、青海、內蒙古、寧夏、新疆等地的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加快推進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規劃建設。加大對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和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重點領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突破10億千瓦。積極建設性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格拉斯哥大會各項議題談判磋商。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啓動上線交易,第一個履約週期納入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2162家,碳減排支持工具落地生效。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進一步完善,明確重點領域能效標杆水平和基準水平,嚴格能效約束,堅決遏制“兩高”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

  三是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深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協同控制不斷強化,城市黑臭水體和入河入海排污口及工業園排查整治力度加大,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復持續深化。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大力推動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深入推行清潔生產,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有力推進,大宗固廢綜合利用取得積極進展,全面實現洋垃圾零進口。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7.5%,PM2.5平均濃度下降9.1%,地表水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提高到84.9%,劣Ⅴ類水質斷面比例降至1.2%。

  (十)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人民生活水平穩步提高。不斷做好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提高公共服務水平,社會保障網進一步織密織牢。

  一是促進共同富裕各項工作紮實推進。謀劃促進共同富裕頂層設計,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持續深化,完善初次分配政策,加大再分配調節力度。城鄉居民收入穩步增長,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8.1%。

  二是就業優先政策繼續強化。延續實施部分階段性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創業帶動就業示範行動、就業服務質量提升工程深入開展,推進勞務品牌建設。促進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農民工等重點羣體就業創業,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促進靈活就業健康發展。2021年創業帶動就業示範行動帶動就業約200萬人。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支持建設一批公共實訓基地。加強返鄉入鄉創業園建設,強化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入鄉創業平台支撐。

  三是教育強國建設步伐加快。教育強國推進工程啓動實施,支撐基礎教育補短板、職業教育樹精品、高等教育創一流。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分別達到95.4%、91.4%,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招生和研究生招生超過1100萬人。紮實推進義務教育“雙減”工作,加強對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提高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膳食補助標準,深入推進義務教育薄弱環節建設與能力提升工作。持續增加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改善縣域普通高中學校基本辦學條件。集中力量支持脱貧縣以義務教育為重點,統籌學前教育資源建設,擴大學位供給。超額完成高職擴招三年行動目標。加強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急需學科專業建設和人才培養,加大對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等學科專業的支持。在集成電路、儲能技術等關鍵領域佈局建設一批產教融合創新平台。新認定63家國家產教融合型企業和21個國家產教融合試點城市。

  四是健康中國建設穩步推進。深入開展愛國衞生運動,持續推進健康中國行動,實施國民營養計劃。食品藥品等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不斷加強。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持續深化。推動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佈局,國家醫學中心建設工作穩步推進,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項目試點範圍有序擴大,分級診療和醫聯體建設加快推進。公共衞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設加快推進,疾控中心建設步伐加快。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推動藥品集中採購常態化制度化,全國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範圍繼續擴大,醫保目錄內部分藥品價格大幅下降,重大疾病和特殊人羣用藥保障水平明顯提高。優化生育政策,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五是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10.29億人,參保率超過91%。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穩步提高。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制度更趨完善,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建立,基本醫療保險覆蓋13.6億人,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居民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保持在70%,普通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已覆蓋所有統籌地區,住院費用跨省直接結算率達到60%,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擴大。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參保人數進一步增加,階段性失業補助金政策延續實施,通過工傷保險為202萬人次工傷職工及供養親屬提供待遇保障。加強困難羣眾基本生活保障,建立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機制,推進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及時給予基本生活救助、專項救助或急難社會救助。加快推進低保制度城鄉統籌,做到應保盡保。進一步健全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擴大價格臨時補貼發放範圍。加快完善住房保障體系,支持人口淨流入的大城市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加強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妥善安置受災羣眾,支持河南鄭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澇災害災後恢復重建,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

  六是公共服務補短板強弱項提質量深入推進。出台實施《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1年版)》,逐步完善行業標準規範,組織基層標準化試點,完善均等化推進機制。長城、大運河、長征、黃河等國家文化公園標誌性項目建設有序推進。實施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工程,加強重要文化遺產和重要自然遺產保護利用。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實施全國智慧圖書館體系、公共文化雲建設項目,促進城鄉新型公共文化空間建設。研究制定國民旅遊休閒發展綱要,推動落實帶薪休假制度。支持紅色旅遊、鄉村旅遊高質量發展。制定關於構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的意見,推進體育公園建設,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2.41平方米。深化促進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領跑者”行動,開展家政企業信用建設行動。加快推進老齡事業和老齡產業協同發展,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初步建立,全社會養老牀位數達813.5萬張。老年人合法權益保障工作不斷加強,城鄉無障礙環境明顯改善。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推動建設一批方便可及、價格可承受、質量有保障的托育機構。健全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做好婦女兒童權益保障工作,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未成年人救助保護網絡逐步健全,殘疾人、孤兒等社會福利制度不斷完善。

  (此處插入專欄7,內容請見新華社新聞圖片專線所配發的相關稿件)(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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