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風華高科再被114名投資者索賠,上月已有70名投資者獲賠4900萬

由 都超英 發佈於 財經

上市公司風華高科再新增投資者訴訟事項。根據風華高科最新發布的公告顯示,公司近日收到的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傳票》及應訴通知書等相關材料顯示,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嚴徐、付華等共114名投資者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上述訴訟案件將於2022年9月19日開庭。

風華高科再被114名投資者索賠1742.38萬元

據瞭解,此次參與訴訟的當事人共包括114名投資者,訴訟請求法院判決被告風華高科賠償各項經濟損失,包括投資差額損失、佣金損失、印花税損失及利息損失等,涉案金額1742.38萬元。

北京青年報記者看到,此次參與訴訟的包括113名個人投資者以及深圳前海耀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一家機構。這些起訴者中,索賠金額超過100萬元的投資者有3名,其中索賠金額最高的為346.38萬元,另兩人索賠金額為188.28萬元和120.77萬元;索賠金額最低的為4220元。

風華高科的投資者索賠案件可追溯至2018年8月,當時風華高科因涉嫌信息披露違反證券法律法規,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粵證調查通字180161號),被證監會立案調查。2019年8月,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對風華高科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已調查完畢。2019年11月22日,風華高科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19]13號),查明其存在2015年年報、2016年半年報和年報中存在虛假記載等違規行為,給予警告和罰款。

上月已有70名投資者獲得4930.9萬元賠償

針對風華高科的虛假陳述責任,投資者開始維權索賠。據悉,凡於2016年3月29日到2018年8月7日期間購買風華高科股票,並於2018年8月8日之後出售或仍舊擁有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均可參與索賠訴訟。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該系列案件訴訟時效將於今年11月份到期。

對此,有律師介紹,對於風華高科虛假陳述責任,已經有訟訴的投資者勝訴獲得賠償。今年7月18日,風華高科發佈公告顯示,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公司向尹軍喬等70名投資者賠償損失4930.9萬元,並承擔一審和二審案件受理費用83.6萬元。

根據風華高科近日發佈的半年報顯示,除了今年7月份已經宣判的案件外,仍尚有4組投資者起訴案件正在審理之中。公司已根據投資者訴訟一審判決情況及訴訟進展情況計提了2.11億元預計負債。對於此次最新增加的索賠訴訟,風華高科表示,目前訴訟案件仍處於審理階段,未產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公司暫無法判斷對公司損益產生的影響。同時,公司高度重視相關訴訟案件,已聘請專業律師團隊積極應訴,依法依規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

有律師分析,隨着風華高科近來業績向好和流動性獲得補充,歷史年報虛假陳述帶來的影響正逐漸消退,受損的投資者獲賠可得到保障。   

需要提醒投資者的是,中國證監會是2019年11月對風華高科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投資者起訴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的索賠時效將於2022年11月屆滿,符合條件尚未起訴的投資者可儘快提起訴訟。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張欽

編輯/樊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