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泛海控股多起案件收到《執行裁定書》《執行通知書》

由 習國防 發佈於 財經

觀點網訊:6月29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發佈了關於收到《執行裁定書》《執行通知書》及案件進展的公告。

觀點新媒體瞭解到,泛海控股子公司武漢中央商務區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公司”)收到湖北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2022)鄂01執909號之二《執行裁定書》,其主要內容為終結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中信公證處做出的(2022)京中信執字第00186號執行證書的執行。本裁定送達後即發生法律效力,終結執行程序後,有財產線索且符合恢復執行條件的,本院將依法恢復執行。

據悉,該案是因其子公司武漢公司未能如期清償中國民生信託的債務,後者向武漢中院申請了執行。2022年4月15日,武漢公司收到了武漢中院總送的執行通知書,責令武漢公司、泛海控股履行(2022)京中信執字第00186號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負擔該案執行費。5月5日,武漢公司收到武漢中院的執行裁定書,法院凍結武漢公司持有的部分股權、查封其持有的部分地塊土地使用權,查封、凍結期限為3年。

另悉,日前,泛海控股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達的(2022滬74執207《執行通知書》,其內容為北京銀行與泛海控股國際、公司、民生擔保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的(2021)滬74民初3277號民事調解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北京銀行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上海金融法院責令公司履行(2021)滬74民初3277號民事調解書確定的義務,並負擔該案執行費。

該案件為北京銀行上海分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為由,將泛海控股境外附屬公司泛海控股國際有限公司、泛海控股、及控股子公司民生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訴至法院,經過調解後,泛海控股國際承諾於2022年4月30日前向北京銀行支付本息、罰息、案件受理費、原告主張的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公告費,公司及民生擔保對泛海控股國際的相關還款義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泛海控股經過於上海金融法院核實,法院已按執行金額全額劃扣公司存款,該案的支付義務已履行完畢。

另據泛海控股公佈的案件進展公告,泛海控股子公司武漢公司與台山高弘灝投資中心(有限合夥)發生的合同糾紛案件,最新的進展為,湖北高級人民法院就被執行人的不予執行申請正在複議中,且評估報告短期內無法作出,依照相關法規,裁定為,終結山東省濟南市齊魯公證處作出的(2020)魯濟南齊魯證執字第11號公證書的執行。該裁定送達後即發生法律效力。終結執行程序後,有財產線索且符合恢復執行條件的,該院將依法恢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