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新華:新《證券法》創新投資者保護的體制機制

劉新華:新《證券法》創新投資者保護的體制機制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劉新華在論壇上發言

第三屆中小投資者服務論壇9月4日以線上“雲論壇”形式舉辦。本屆論壇旨在探討如何以新 證券法 實施為契機,推動我國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工作開創新局面。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劉新華在論壇上表示,新《證券法》符合我國資本市場現階段的實際及未來發展的預期,對資本市場的建設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和實踐意義,必須全面貫徹落實,堅持“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全力“打造一個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使資本市場更好地服務國家經濟發展大局。

劉新華説,新《證券法》的實施,標誌着我國資本市場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又邁出堅實一步,對我國資本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新《證券法》進一步完善了資本市場參與主體基本行為準則及責任義務,對各個方面和環節出現的不適應市場發展的法律表述作出了與時俱進的調整,為改善資本市場生態環境發揮了引領作用。

劉新華認為,新《證券法》創新了投資者保護的體制機制。一是強化了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理念。二是加強了投資者保護事前預防與事後救濟的聯接。三是提升了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懲戒力度。

劉新華表示,要進一步發揮新《證券法》的綜合效能。一是儘快推進公司法、刑法修改,建立起與新證券法相配套的法律體系,在法律層級形成有效合力,增強新證券法實施效果。二是不斷提升監管的綜合執法力。三是持續提高市場主體法律責任。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592 字。

轉載請註明: 劉新華:新《證券法》創新投資者保護的體制機制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