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攤子又加碼!暴風集團馮鑫被罰終身市場禁入,MPS等兩項目信披違法,回購協議判無效光大或無法索賠

財聯社(上海,記者 劉超鳳)訊,暴風集團董事長兼法人馮鑫被終身市場禁入。

12月2日,證監會發布了對馮鑫的終身市場禁入決定書和行政處罰決定書。由於暴風集團“未披露MPS股權收購項目中的《回購協議》等事項”、“未計提子公司暴風智能商譽減值準備”,且所涉金額特別巨大,證監會對馮鑫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自馮鑫2019年9月因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職務侵佔罪被批捕後,暫未公開其法院判決情況。

證監會的公示中還披露,暴風集團與光大證券子公司光大浸輝簽署的《回購協議》,已被北京高院判決認定無效。記者查閲了公開渠道,暫未找到北京高院對此的判決書。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陳元對記者表示,“一般來説,法院裁判合同無效的理由,大多是意思表示不真實、違反公序良訴或者惡意串通。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是自始對各方都不發生效力,是合同瑕疵中最為嚴重的一類。”

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王以菲也表示,“合同被判定無效,這意味着合同各方都不再受合同中的任何約束。在本案中,光大浸輝相關方自然無法對暴風集團進行索賠。”

英國體育版權公司MPS項目從明星跨境併購項目變成“一地雞毛”,不僅拖垮了一家中國互聯網前播放器龍頭企業,還讓一家大型證券公司連續三年計提45億減值,並攤上一系列海內外訴訟官司。這對於中國企業試圖“出海”敲響了警鐘。

暴風集團信披違規被重罰,馮鑫被終身禁市

12月2日,針對暴風集團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證監會發布了對馮鑫的市場禁入決定書,以及對暴風集團、董事長兼法人馮鑫、首席財務官張麗娜、特別顧問康茜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爛攤子又加碼!暴風集團馮鑫被罰終身市場禁入,MPS等兩項目信披違法,回購協議判無效光大或無法索賠

暴風集團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主要涉及“未披露MPS股權收購項目中的《回購協議》等事項”、“未計提子公司暴風智能商譽減值準備”。

具體在暴風智能項目上,暴風集團2015年收購深圳暴風智能,並將其納為並表子公司。此項收購形成商譽1.28億元。2018年,隨着暴風智能原股東日日順物流的退出,新投資尚未到位,暴風智能陷入效益不佳、經營停滯、資金斷裂、無法發放員工薪酬等嚴重問題。2018年,暴風智能虧損從上年的3.2億元擴大至11.9億元,淨資產為負。

在2018年年度報告中,暴風集團就收購暴風智能形成的商譽,未充分考慮暴風智能面臨資金緊張、業務停滯等減值跡象,未計提商譽減值準備,構成虛假記載。經測算,應全額計提商譽減值準備,導致暴風集團少計資產減值損失1.28億元,虛增利潤1.28億元。

最終,證監會對暴風集團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馮鑫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的罰款;對張麗娜、康茜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萬元的罰款。

由於暴風集團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所涉金額特別巨大,馮鑫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違法行為情節嚴重,證監會對馮鑫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

即日起,馮鑫除了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明星”跨境收購案的隕滅

MPS股權收購,是暴風集團踩過的最大一個“坑”。

2016年3月份,暴風集團全資子公司“暴風投資”與光大證券全資子公司“光大資本”簽署《合作框架協議》,雙方及關聯方擬發起設立產業併購基金,來收購英國體育版權公司MPS(MP & Silva Holding S.A.)65%的股權。

此後,各合夥人共同簽署了《合夥協議》以及《補充協議》,成立了上海浸鑫投資諮詢合夥企業(以下簡稱上海浸鑫)。其中,光大資本全資子公司光大浸輝、暴風投資、羣暢金融作為普通合夥人,光大浸輝則擔任執行事務合夥人。

上海浸鑫最終募集人民幣52.03億元,並於2016年5月23日完成對MPS65%股權收購,收購價人民幣48.08億元。

整個跨境明星收購案中,唯一大敗筆就是未設置競業協議。MPS三大創始人套現後另立門户,繼續幹起同一樁買賣,MPS接連丟掉意甲、法甲等關鍵賽事轉播版權,直至2018年10月MPS被英國高等法院宣佈破產清算。

暴風集團未依法披露《回購協議》

完成收購之前的2016年3月份,馮鑫本人代表暴風集團與光大浸輝也簽署了《回購協議》,約定在收購完成後的18個月內,暴風集團收購上海浸鑫持有的MPS 65%股權,並承擔不可撤銷的回購義務,否則需承擔賠償責任。

2017年11月23日,回購期限屆滿,暴風集團沒有履約回購。從2018年開始,光大浸輝、上海浸鑫、光大資本先後向暴風集團及馮鑫發函,催促其履約。

在2018年5月3日的《履約催告函》中,根據人民幣48.08億元的收購成本、40%收購溢價計算,光大浸輝與上海浸鑫提出回購金額人民幣86.91億元。

即使不考慮回購溢價,《回購協議》中約定的交易金額已經佔暴風集團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722.03%,達到法定披露標準。而2016年至2018年,暴風集團並未履行法定披露義務,未披露包括《回購協議》、相關方催促履約等事項。

而馮鑫時任為暴風集團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總經理,主導決策MPS項目,其本人代表暴風集團簽署了《回購協議》,是上述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馮鑫及其代理人提出申辯意見,認為暴風集團已對《合作框架協議》等事項進行了披露,內容與《回購協議》的主要內容不存在矛盾;《回購協議》已被北京高院判決認定無效,無披露的必要;馮鑫作為集團法人,並不知悉《回購協議》的存在。

證監會認為,《合作框架協議》與《回購協議》為不同事項;《回購協議》簽訂時具備合同形式要件,其作為重大合同應依法披露,合同效力與否會影響投資者決策,屬於重大信息內容應一併披露;馮鑫作為暴風集團的董事長、總經理和實際控制人,基於身份對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務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且對公司各項重大事務有最終決策權,應當認定為相關事項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因此,證監會不採納馮鑫的申辯意見,最終對馮鑫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

馮鑫被批捕,獨留光大證券“收拾爛攤子”

2019年7月28日下午,暴風集團公告馮鑫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7月29日,暴風集團股價開盤即封跌停板,收報5.67元。2020年9月21日,暴風集團進入到退市整理期,30個交易日後被摘牌。

曾經市值400多億的互聯網龍頭,淪落到2019年報無機構審計,潦草收場,令人不勝唏噓。

2019年9月,馮鑫因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職務侵佔罪被批准逮捕。同年,負責MPS項目的光大資本時任投資總監、國際併購業務負責人項通,因涉嫌收受賄賂被批捕。據天眼查信息,項通於2016年被新增為暴風體育董事。

2021年10月20日,上海市二中院二審裁定,受馮鑫指使,暴風集團時任投資總監劉洋、投資經理蔣佳能在MPS海外併購交易中,向兩家合作企業的負責人項通、滕彬行賄,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成立,分別處以有期徒刑3年和2年5個月。

其中,璞歸投資、杏奈投資實際控制人滕彬此前已由上海市靜安區法院宣判,由於共同受賄金額達到300萬元,滕彬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而從蔣佳能處受賄125萬元的易居資本時任總經理郭俊傑,一審被判有期徒刑5年;二審則被改判為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截至目前,法院暫未公開對馮鑫、項通等人的判決情況。不久前有媒體報道稱,光大證券前董事長薛峯已於數月前被有關方面帶走調查,核心事由或涉及MPS收購事項。

跨境收購“一地雞毛”,合夥企業“法庭上見”。

上海浸鑫共募集的52億元資金中,優先級合夥人招行銀行(出資28億)和華瑞銀行(出資4億)共出資人民幣32億元、中間級出資人民幣10億元、劣後級出資人民幣10億元。

根據相關方簽訂的《差額補足函》,光大浸鑫對兩名優先級合夥人進行兜底,全額補足其不能退出的差額資金。兩位優先級合夥人對光大資本、光大浸鑫提起民事訴訟及仲裁。

光大證券2020年8月公告,上海金融法院判決子公司光大資本向招商銀行支付31.16億元、利息損失及其他費用;向華瑞銀行支付本金4億元及其他費用。從2018年至2020年,光大證券連續三年為MPS項目累計計提減值損失45.52億元。

與此同時,光大證券發起“反攻”,向MPS海外賣方追討損失。2021年6月公告稱,上海浸鑫的境外項目交易主體開曼浸鑫在英格蘭和威爾士高等法院向MPS公司原賣方股東RICCARDO SILVA ANDREA RADRZZANI等個人和機構提出欺詐性虛假陳述以及税務承諾違約的訴訟主張,涉案金額約為6.61億美元(約合人民幣4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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