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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首次披露 19家銀行入圍 附加監管將帶來哪些影響?

由 戚國慶 發佈於 財經

財聯社(北京,記者 姜樊)訊,業界期待已久的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今日正式發佈,6家國有大行、9家股份行和4家城商行入圍。

央行、銀保監會今日同時發佈《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監管規定(試行)》,根據該《規定》,系統重要性銀行將被分為五組,分類對應附加監管。如不同組別,將分別對應0.25%至1.5%五檔附加資本要求;0.125%至0.75%的五檔附加槓桿率。

央行指出,當前入選的系統重要性銀行均滿足附加資本要求,無需立即補充資本,不會影響信貸供給能力。

業內人士對財聯社記者表示,入選銀行名錄、上述《規定》對系統重要性銀行的相關附加監管要求,均在此前市場預期範圍內。從長遠看,對系統性重要銀行分組監管,將防範銀行“大而不到”風險,同時抑制銀行規模盲目擴張,倒逼銀行轉向注重“質量增長”,有利於金融業整體健康發展。

19家銀行正式入圍 系統重要性銀行體系已搭建

央行、銀保監發佈信息顯示,首批共有19家銀行進入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按照系統重要性得分不同,這19家銀行從低到高被分為5組,第一組8家,包括平安銀行、光大銀行、華夏銀行、廣發銀行、寧波銀行、上海銀行、江蘇銀行、北京銀行;第二組4家,包括浦發銀行、中信銀行、民生銀行、郵儲銀行;第三組3家,包括交通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第四組4家,包括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第五組暫無銀行進入。

這與此前業內學者的預測大體一致。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温彬表示,此次首批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評估,是基於各銀行2020年發展數據最終確定,與此前市場預期的名單範圍相差不大,但更加強調入選銀行的重要性、穩健性和代表性。

去年末《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正式落地,從規模、關聯度、可替代性和複雜性四個維度確立了我國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評估指標體系,並將30家銀行納入了參評範圍。此次入圍的19家銀行便是從納入參評範圍的30家銀行中,通過打分、定性評估和監管判斷遴選出爐。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介紹,2008年美國次貸危機之後,國際市場對金融機構的“大而不到”問題尤為重視,《巴塞爾協議III》中亦對系統重要性銀行做出了資本金等方面的要求,意在加強金融體系抵禦風險的能力。

參照《巴塞爾協議III》等要求,我國系統重要性銀行的體系已經基本搭建。

2018年11月,央行、銀保監會和證監會聯合發佈《關於完善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的指導意見》,明確了我國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評估識別、附加監管和恢復處置的總體政策框架。2020年12月,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發佈《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明確了我國系統重要性銀行認定的基本規則。此次出台《附加監管規定》,則是為實施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監管提供指導和依據。

分類監管提高資本要求 入選銀行均已滿足

按照《規定》顯示,系統重要性銀行分為五組,分別適用0.25%、0.5%、0.75%、1%和1.5%的附加資本要求,附加槓桿率為附加資本的50%,分別為0.125%、0.25%、0.375%、0.5%和0.75%。同時,系統重要性銀行須制定詳細的恢復與處置計劃(繼“生前遺囑”),並每年更新恢復計劃,每兩年更新處置計劃。

“將系統性重要銀行再分組,是為了分類監管。”曾剛指出,19家銀行由於規模不同、發展階段不同,因此要分別監管。這種分類監管是借鑑了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的相關監管做法。

央行、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入選的系統重要性銀行均滿足附加資本要求,無需立即補充資本,不會影響信貸供給能力。但《附加監管規定》對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資本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建立資本內在約束機制,提高資本內生積累能力,切實發揮資本對業務發展的指導和約束作用。

光大證券金融業首席分析師王一峯表示,系統重要性銀行的附加資本要求在0.25%到1%之間,附加資本監管要求組間差較小,有助於平滑政策影響。

多家入圍銀行今日亦發聲稱,對加入系統重要性銀行早有預期,因此對銀行總體影響不大。興業銀行表示,該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槓桿率均高於系統重要性銀行所規定的要求。附加資本和附加槓桿要求實施後,興業銀行現階段沒有資本缺口。

此外,央行、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後續將結合監測分析和壓力測試情況,基於對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判斷,完善監管指標設計,對系統重要性銀行提出差異化的要求,推動系統重要性銀行保持充足的損失吸收能力。附加監管要求不影響現有宏觀審慎評估(MPA)規定的實施。

長期看部分銀行或面臨資本管理壓力

有業內人士認為,儘管當前對銀行的影響較小,但未來隨着業務的發展,一些銀行仍可能面臨一定的資本管理壓力。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暫無銀行進入第五組類別。曾剛表示,按照組別不同,入選的銀行會有不同的附加監管。但隨着銀行規模的擴張,銀行會被隨之調高組別,接受更加嚴格的監管,而第五組銀行空缺是給第四組銀行留有發展和監管的空間。

“銀行需要考慮是否還要繼續以規模取勝。”曾剛表示,如果沿用原來“擴張規模求發展”的話,可能將面臨合規成本的大幅遞增壓力。這或倒逼一些銀行更注重“質量增長”,甚至縮小規模以減輕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監管的壓力。

王一峯認為,《規定》對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資本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建立資本內在約束機制,靜態測算顯示個別股份行核心一級資本安全邊際相對偏薄,後續或面臨一定資本管理壓力。

温彬也表示,個別銀行存在資本補充壓力。同時,部分資本相對緊張的銀行可能會為滿足監管要求而適度放慢資產增長,影響盈利水平。

不過,温彬還指出,成為系統重要性銀行對銀行的聲譽和市場形象有很大提升,有助於提高信用評級,增強在攬存吸儲、創新業務等方面的競爭力。同時,在嚴監管要求下,系統重要性銀行的信息更加透明,資產質量提升,可以獲得更大的業務拓展和價值增長空間。

此外,華泰固收分析認為,《規定》對銀行資本金的要求主要體現在附加資本要求和附加槓桿率要求上,分別需要由銀行的核心一級資本和一級資本進行滿足。這意味着銀行永續債作為銀行其他一級資本的重要構成,是當前銀行主要的一級資本補充渠道。“目前,銀行永續債重定價仍在進行中,二級資本債正在出現配置價值,預計永續債與二級資本債利差將拉大。